题目
[组合题]甲商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位于市区。2025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1)珠宝部销售金银首饰取得含税销售额189万元;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同类金银首饰的含税销售额21万元,旧金银首饰作价6万元,实际取得含税销售额15万元。(2)销售服装、家电取得含税销售额1 695万元。(3)商城开展科普活动,取得科普讲座门票收入5.3万元。(4)进口一批高档化妆品,海关核定的货价为60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3.1万元、保险费2万元。已知:当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已申报抵扣。高档化妆品的关税税率为10%,消费税税率为15%。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

甲商场当月销售金银首饰应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万元。

  • A、16.84
  • B、23.47
  • C、24.16
  • D、17.34
[要求2]

甲商场当月取得科普讲座门票收入应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万元。

  • A、0
  • B、0.30
  • C、0.43
  • D、0.50
[要求3]甲商场进口高档化妆品应缴纳消费税为(    )万元。
  • A、9.9
  • B、11.65
  • C、12.64
  • D、11.39
[要求4]

甲商场当月应缴纳增值税为(    )万元。

  • A、207.82
  • B、208.51
  • C、210.95
  • D、208.30
[要求5]

甲商场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万元。

  • A、

    14.55

  • B、

    10.05

  • C、

    2.20

  • D、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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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B当选: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应以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价款征收增值税。

依据题干数据,甲商场当月销售金银首饰应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189+15)÷(1+13%)×13%=23.47(万元)。

[要求2]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B当选:开展科普活动属于生活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6%。

依据题干数据,甲商场当月取得科普讲座门票收入应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5.3÷(1+6%)×6%=0.3(万元)。

[要求3]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C当选: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

依据题干数据,该批高档化妆品的组成计税价格=(60+3.1+2)×(1+10%)÷(1-15%)=84.25(万元);

                                该批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应纳税额=84.25×15%=12.64(万元)。

[要求4]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当选: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

依据题干数据,甲商场当月进口高档化妆品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60+3.1+2)×(1+10%)+12.64]×13%=10.95(万元);

                               甲商场当月应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23.47+1 695÷(1+13%)×13%+0.3-10.95=207.82(万元)。

[要求5]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当选: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城建税税率为7%。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

依据题干数据,甲商场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07.82×7%=14.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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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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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选项D错误】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BC。

[要求2]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本月应收取含税价款45 200元,以45 200元为基础计算甲食品厂10月销售饮料的销项税额。

依据题干数据,甲食品厂10月销售饮料的销项税额=45 200÷(1+13%)×13%=5 200(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要求3]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依据题干数据,甲食品厂10月销售袋装食品的销项税额=678 000÷(1+13%)×13%=78 000(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要求4]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属于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依据题干数据,甲食品厂10月作进项税额转出的税额=14 000×13%=1 820(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要求5]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依据题干数据,甲食品厂10月销项税额=45 200÷(1+13%)×13%+678 000÷(1+13%)×13%=83 200(元)。

                        甲食品厂10月进项税额=21 000+6 500+975=28 475(元)

                        甲食品厂10月应纳增值税=83 200-28 475+1 820=56 545(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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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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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考查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选项B】、餐饮费、交通费【选项A】、签证费、门票费【选项C】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BC。

[要求2]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属于生活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6%。

依据题干数据,甲旅游公司当月提供旅游服务应缴纳增值税=(720.8-53-25.44-22.26)÷(1+6%)×6%=35.1(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要求3]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

依据题干数据,甲旅游公司当月对外出租商铺应缴纳增值税=32.7÷(1+9%)×9%=2.7(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要求4]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要求5]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依据题干数据,当月提供旅游服务应缴纳增值税=(720.8-53-25.44-22.26)÷(1+6%)×6%=35.1(万元)

                        当月对外出租商铺应缴纳增值税=32.7÷(1+9%)×9%=2.7(万元)。

甲旅游公司当月应缴纳增值税=35.1+2.7-0.6-0.18-2.4=34.62(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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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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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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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2024年度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数额=200+50=250(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要求2]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2024年度准予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200×14%=28(万元),不得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60-28=32(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要求3]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2024年度准予扣除的补充医疗保险费=200×5%=10(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要求4]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2024年度准予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 000×15%=300(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要求5]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至多可以抵免2024年的应纳所得税额500×10%=50(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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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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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1]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销项税额的检查。

在交款提货销售的情况下,如货款已经收到,发票账单和提货单已经交给买方,无论商品、产品是否已经发出,都作为销售实现,按照实现的销售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税额,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销售甲产品给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18 6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5 000(118 650÷(1+13%)=10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650(118 650÷(1+13%)×13%=13 650)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要求2]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销项税额的检查。

该企业销售甲产品给一般纳税人,企业的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235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 000

           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                                  9 000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要求3]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进项税额的检查。

该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原材料,取得普通发票,其会计处理为:

借:原材料         56 000

    贷:银行存款             56 000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要求4]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销项税额的检查。

根据会计规定,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由于没有经济利益流入企业,也不可能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和资产的增加,不能确认收入。所以,会计上不能作销售商品处理,应按成本结转。

该企业的会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                                             100 000

    贷:库存商品                                                       100 000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要求5]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在购进农产品时,应按照农产品抵扣的一般规定,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在领用农产品环节,如果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则再加计1%进项税额。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所属增值税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依据题干数据,(30×9%+5×9%)×(1-20%)=2.52(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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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依据题干数据,业务(1)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180×150÷10 000+650×56%)×70%+80×150÷10 000+380×56%=256.69+214=470.69(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要求2]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率。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

依据题干数据,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300+8)×(1+10%)÷(1-30%)×30%=145.2(万元)。

                        业务(2)应缴纳的增值税=[(300+8)×(1+10%)+145.2]×13%=62.92(万元)。

                        业务(2)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合计=145.2+62.92=208.12(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要求3]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计税的规定。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数额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依据题干数据,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额=900×56%+200×150÷10 000=507(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要求4]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业务(4)中将外购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按照当期生产领用量抵扣外购已税烟丝已纳消费税。

依据题干数据,甲厂国内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额=470.69+507-165×30%×80%=938.09(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要求5]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

依据题干数据,乙厂应补缴的消费税=(95+20)÷(1-30%)×30%=49.29(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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