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金属工艺筷子和竹制一次性筷子均不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不缴纳消费税。对于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不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30×5%=1.5(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本题考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
①烟,下设卷烟、雪茄烟、烟丝、电子烟。【选项C】
②酒,下设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四个子目。【选项D】
③高档化妆品。【选项B】
④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⑤鞭炮、烟火。
⑥成品油。
⑦摩托车。
⑧小汽车。
⑨高尔夫球及球具。
⑩高档手表。
⑪游艇。
⑫木制一次性筷子。
⑬实木地板。
⑭电池。
⑮涂料。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本题考查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这里所说“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办法征税的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依据题干数据,该啤酒厂应纳税额=46×250=11 500(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本题考查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选项A错误】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选项C错误】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选项D错误】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C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