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企业追加投资,金融资产转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追加投资日原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新增投资对价的公允价值= 3 400 + 2 500= 5 900(万元),选项 A 当选;追加投资当日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不影响当期损益,原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应全部转入留存收益,不影响当期损益,确认留存收益的金额= 3 400 - 3 300 + 3 300 - 3 000= 400(万元),选项 C 当选;2022 年 9 月 30 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5 900 万元与应享有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6 000(20 000×30%)万元比较,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长期股权投资初始入账价值= 5 900 + 6 000 - 5 900 = 6 000(万元),选项 B 当选,选项 D 当选。甲公司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3 000
贷:银行存款 3 000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00
贷:其他综合收益 300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5 900
贷:银行存款 2 5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3 000
——公允价值变动 300
盈余公积 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0
借:其他综合收益 300
贷:盈余公积 3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70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20 000×30% - 5 900)100
贷:营业外收入 100


甲公司取得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16 800+200=17 000(万元),取得股权日应享有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为17 500(70 000×25%)万元,大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权益法下企业应当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为17 500万元,选项B当选。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17 000
贷:银行存款 17 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500
贷:营业外收入 500


甲公司确认投资收益的金额=(2 000 + 3 000)-(3 300 + 500 + 150 + 50)+ 50= 1 050(万元),选项 A 不当选;甲公司持有乙公司剩余 12% 的股权,无法再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甲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出售当日的公允价值转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初始入账价值为 3 000 万元,选项 B 当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中因被投资单位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享有份额为 150 万元,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不可转损益,应转入留存收益,确认留存收益为 150 万元,选项 D 当选;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转为金融资产,不产生其他综合收益,选项 C 不当选。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2 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3 300
——损益调整 500
——其他综合收益 150
——其他权益变动 50
投资收益 1 000
借:其他综合收益 150
贷:盈余公积 1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35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50
贷:投资收益 50

2021 年至 2022 年,甲公司发生的相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甲公司持有乙公司 20% 股权,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2021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对乙公司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 4 500 万元,其中投资成本为 3 500 万元,损益调整为500 万元,以后期间可转入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为 500 万元。取得乙公司 20% 股权时,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2021 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2 200 万元,分配现金股利 1 500 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事项。甲公司已收到现金股利。
(2)2021 年 12 月 10 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甲公司以发行本公司普通股为对价,受让丙公司所持的乙公司 35% 股权,双方同意以 2021 年 11 月 30日经评估的乙公司全部股权公允价值 18 000 万元为依据,确定乙公司 35% 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6 300 万元,由甲公司以 10 元 / 股的价格向丙公司发行 630 万股本公司普通股作为支付对价。2022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向丙公司定向发行本公司普通股 630 万股(每股面值1元),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乙公司 35% 股权,发行股份的登记手续以及乙公司股东的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当日,甲公司对乙公司董事会进行改选,改选后甲公司能够控制乙公司的相关活动。购买日,甲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为 12.5 元 / 股,原持有乙公司 20% 股权的公允价值为 6 000 万元,乙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18 000 万元(其中股本为 10 000 万元,盈余公积为 4 000 万元,未分配利润为 4 000 万元),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22 000 万元,除一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 4 000 万元外,其他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其他有关资料:第一,在取得乙公司 35% 股权前,甲公司与丙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第二,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未发生内部交易。第三,本题不考虑税费及其他因素。
①甲公司 2021 年对乙公司股权投资进行权益法核算的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 200×20%)440
贷:投资收益 440
借:应收股利 (1 500×20%)3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00
借:银行存款 300
贷:应收股利 300
②甲公司对乙公司股权投资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账面价值= 4 500 + 440 - 300 = 4 640(万元)。
①甲公司取得乙公司 35% 股权的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12.5×630)7 875
贷:股本 63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7 245
借:长期股权投资 4 64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3 500
——损益调整 (500 + 140)640
——其他综合收益 500
②甲公司取得股权日在其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乙公司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4 640 + 7 875= 12 515(万元)。
①甲公司合并乙公司的企业合并类型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理由:在取得乙公司 35% 股权前,甲公司与丙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即在交易前后均不存在对各参与方实施最终控制的一方。
②购买日:2022 年 1 月 1 日。
③合并成本= 6 000 + 7 875 = 13 875(万元),合并商誉= 13 875 - 22 000×(20% + 35%)= 1 77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