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提存物在提存期间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乙仍应支付30万元价款。
选项B,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选项C,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自甲提存成立时起,乙取得该藏品所有权。
选项D,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甲的对待给付义务消灭,乙的对待给付义务未消灭(乙应按约支付30万元价款)。
下列关于追诉时效期限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选项B);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选项A);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选项C);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选项D)。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B,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后,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能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除外,选项A错误。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行政复议终止。
选项C,申请人就征税行为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必须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先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才可以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此外,对于征税行为,只有在先申请复议并获得复议机关处理后,才能提起行政诉讼(属于复议前置案件)。
选项D,申请人、第三人均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的是( )。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中,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人数3/4以上的业主同意的有( )。
成员权通进业主大会行使,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5)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6)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7)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8)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9)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述第(6)项至第(8)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3/4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3/4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述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二)
刘亮在探索公司运营的“探索网”上开设“H国货精品”探索店(会员名:麦克)。2018年1月16日至4月13日期间,章金海先后四次在刘亮的店上购买总金额5000元的H国进口奶粉,该奶粉外包装上贴有中文标签,标注有“活泼牌全脂奶粉”“配料:牛乳;原产国:H国;净含量:1000克以及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方式,国内经销商、地址、电话、营养成分表”等信息。根据《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注册制度。章金海查询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专栏》后发现,在进口乳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名单中并没有“H国”的乳品企业。2019年5月,章金海起诉刘亮和探索公司,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刘亮向章金海退还货款5000元。
(2)判令刘亮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向章金海赔偿损失。
(3)判令探索公司对刘亮的上述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4)判令探索公司下架刘亮在其平台上销售的所有涉案商品。开庭时,刘亮未出庭,未说明理由,未提交答辩状。法院受理后,除查明上述事实外,另查明,纠纷发生后,探索公司对刘亮所经营网店的主体信息、经营资质进行审核,并向章金海提供销售者的真实信息,对涉案商品也已及时下架。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2)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被告探索公司对被告刘亮的主体信息、经营资质进行了审核,并向章金海提供销售者的真实信息,对涉案商品也已及时下架,不应承担责任。
选项A,在电子商务中推定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选项B,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选项C,电子商务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选项D、E,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