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差错更正对2023年年初留存收益的影响金额=10×12×(1-25%)=90(万元),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等12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其他业务收入12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120×25%)3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3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20-30)90
贷:盈余公积9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81


增值税出口退税实际上是政府退回企业事先垫付的进项税,不属于政府补助,选项A不当选;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资源,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选项D不当选。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承租人应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加上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量使用权资产。( )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卖方兼承租人应当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本题表述错误。


2021年12月31日,甲建筑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工程建造合同,合同约定的建造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甲公司确认与该建造合同相关的营业收入为12000万元,与乙公司结算的合同价款为11000万元。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确认与该建造合同相关的营业收入为11000万元,与乙公司结算的合同价款为118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2023年年末,甲公司与该建造合同相关的“合同资产”项目金额为( )万元。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2022年12月31日: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1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2000
借:应收账款11000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11000
2023年12月31日: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1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1000
借:应收账款11800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11800
综上,2023年年末“合同结算”借方余额=(12000-11000)+(11000-11800)= 200(万元),应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合同资产”列示,选项A当选。

2021年年末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为150万元,计税基础为0万元(150-150,即账面价值-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50万元(150-0),2021年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150×25%=37.5(万元);2022年年末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为70万元,计税基础为0万元(70-70),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70万元(70-0),2022年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70×25%=17.5(万元),2022年末应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20万元(37.5-17.5)。综上,选项A、C、D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