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和事务执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有限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
  • B.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 C.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责任”字样
  • D.有限合伙人有权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本题来源:2022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二(考生回忆版)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选项A不当选;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标明“有限合伙”字样,选项C不当选;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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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根据预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财政转移支付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

    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

  • B.

    均衡性转移支付属于一般性转移支付

  • C.

    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财力补助属于专项转移支付

  • D.

    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得设立专项转移支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以及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 一般性转移支付包括:(1)均衡性转移支付;(2)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财力补助;(3)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得设立专项转移支付。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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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张某、李某和王某共同设立甲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合伙协议对入伙事项没有特别约定。2022年3月 ,乙公司拟成为甲企业有限合伙人。下列关于乙公司入伙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对入伙前甲企业的债务,乙公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 B.经张某和王某二人同意,乙公司可成为新的有限合伙人
  • C.乙公司入伙后,不得自营与甲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 D.

    乙公司入伙后,不得参与选择承办甲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选项A当选;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选项B不当选;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C不当选;有限合伙人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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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发生的或存续的下列事由中,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是(    )。
  • A.权利人提起诉讼
  • B.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 C.权利被侵害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死亡
  • D.权利被侵害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委托代理人辞去委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须属于当事人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其他障碍,即除不可抗力外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的客观情况,包括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等。选项C当选。选项A、B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不当选。选项D不会引起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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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上市公司的年度股东会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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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慈善家李某于 2020 年设立了只有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甲公司 2022年度签订了三份赠与合同。

1月5日,甲公司与乙养老院签订赠与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批电热毯赠与乙养老院并保证该批电热毯可以正常使用,无任何质量问题。乙养老院在使用该批电热毯时发生火灾,导致乙养老院部分财产被烧毁。经鉴定火灾是由电热毯质量不合格所引起。乙养老院要求甲公司赔偿相应损失。

6月10日,甲公司与丙建筑公司签订赠与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台已经使用一年的叉车赠与丙建筑公司,6月20日交付。6月19日,甲公司因一项工程建设仍需要使用该叉车两个月,遂通知丙建筑公司先撤销赠与。未来再考虑叉车赠与事宜。丙建筑公司认为双方已经在赠与合同上签字盖章,甲公司无权撤销赠与。

7月10日,甲公司与丁民办学校签订赠与合同,约定甲公司赠与丁民办学校10万元,专项用于丁民办学校图书馆购买图书,不能挪作他用。7月11日,甲公司向丁民办学校支付10万元。8月10日,甲公司调查学校已经将该笔资金全部用于发放所拖欠的教师工资,遂决定撤销赠与,要求丁民办学校归还10万元。丁民办学校认为其对赠与资金有权调剂使用,拒绝归还。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乙养老院要求甲公司赔偿相应损失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赠与人保证该批电热毯可以正常使用,无任何质量问题,结果却因电热毯质量不合格引起火灾,导致受赠人养老院遭受损失,所以养老院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要求2]
答案解析:丙建筑公司认为甲公司无权撤销赠与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除非法定不允许撤销的除外。任意撤销权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是赠与人单方享有的权利,无须取得受赠人的同意。本题中,不存在法定不允许撤销的情形,且赠与财产叉车还未交付转移,所以赠与人甲公司可以撤销赠与。
[要求3]
答案解析:甲公司决定撤销赠与,要求丁民办学校归还10万元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附义务的赠与,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赠与人在向受赠人转移赠与财产权利后,受赠人不依约履行合同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这是法定撤销的情形之一。本题中,双方约定的赠与款项专项用于丁民办学校图书馆购买图书,不能挪作他用,就是一种附义务的赠与,民办学校违反该约定义务,赠与人甲公司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撤销该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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