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2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二(考生回忆版)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内部转让不存在优先购买权,赵某无权就该股权转让行使优先购买权,选项A不当选;除章程另有规定外,股东可在内部自由转让,王某将股权转让给陈某不需要经过赵某同意,选项B不当选;陈某善意取得该股权,名义股东王某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钱某的损失,钱某有权向王某追偿,但不能要求王某返还股权,选项C不当选,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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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张某和陈某分别出资50%,共同购买了一套商业用房。双方约定按照出资额按份共有,但对其他事项未作约定。下列关于相关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未经张某同意,陈某有权将该整套商业用房抵押给银行
  • B.未经张某同意,陈某有权将该整套商业用房出售给第三人
  • C.若陈某放弃优先购买权,张某可以向第三人转让其共有份额
  • D.若张某去世,只有陈某放弃优先购买权,张某的法定继承人才可以继承其份额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按份共有人可以对外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C当选。

【知识链接】

按份共有人是否都享有优先购买权,又怎么行使优先购买权?

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规定如下表:

类型

具体规定

排除适用

(1)共有份额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除外(非交易);

(2)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共有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除外(非对外转让)

不属于同等条件

虽主张优先购买,但提出减少价款、增加转让人负担等实质性变更要求的,不符合同等条件的要求

两个以上按份共有

人主张优先购买

先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份额的比例行使

优先购买权受侵害

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的其他按份共有人,以其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 仅请求撤销共有份额转让合同或者认定该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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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中,应当及时予以报废、报损的有(    )。
  • A.可满足现有工作需要但已超过使用年限的资产
  • B.因技术原因需淘汰的资产
  • C.因不可抗力造成毁损的资产
  • D.非正常损失的资产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处置,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对下列资产及时予以报废、报损:(1)因技术原因确需淘汰或者无法维修、无维修价值的资产,选项B当选;(2)涉及盘亏、坏账以及非正常损失资产,选项D当选;(3)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的资产,选项A不当选;(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毁损、灭失的资产,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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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下列权利中,可以作为代位权行使对象的是(    )。
  • A.

    赵某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

  • B.李某的住房租金请求权
  • C.孙某的基本养老保险金请求权
  • D.钱某的最低生活保障金请求权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不可代位行使。 其中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包括:(1)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请求权;(2)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3)劳动报酬请求权,但是超过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的部分除外;(4)请求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保障当事人基本生活的权利;(5)其他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选项 B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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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必须具备条件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 B.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合同债务
  • C.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
  • D.行使抗辩权的当事人负有先为给付义务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条件:(1)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选项A当选;(2)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选项C当选;(3)行使抗辩权之当事人无先为给付义务,即双方的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没有先后履行顺序,或者是当事人约定同时履行,也可能是当事人对履行顺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且根据交易习惯不能确定,选项D不当选;(4)须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合同债务,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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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

父母为女儿购买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投保时女儿21岁。之后女儿为情自杀,此时在合同成立两年内。则保险公司应当(    )。

  • A.

    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现金价值

  • B.

    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C.

    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 D.

    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退还现金价值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保险人依照前述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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