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2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二(考生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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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资产配置包括调剂、购置、建设、租用、接受捐赠等方式。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优先通过调剂方式配置资产;不能调剂的,可以采用购置、建设、租用等方式。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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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以及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 一般性转移支付包括:(1)均衡性转移支付;(2)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财力补助;(3)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得设立专项转移支付。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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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按份共有人可以对外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C当选。
【知识链接】
按份共有人是否都享有优先购买权,又怎么行使优先购买权?
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规定如下表:
类型 | 具体规定 |
排除适用 | (1)共有份额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除外(非交易); (2)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共有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除外(非对外转让) |
不属于同等条件 | 虽主张优先购买,但提出减少价款、增加转让人负担等实质性变更要求的,不符合同等条件的要求 |
两个以上按份共有 人主张优先购买 | 先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份额的比例行使 |
优先购买权受侵害 | 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的其他按份共有人,以其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 仅请求撤销共有份额转让合同或者认定该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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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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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法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撤销:(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2)受欺诈的;(3)受胁迫的;(4)显失公平的。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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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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