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和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或其他动产设定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抵押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选项A当选。
根据预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认为下一级人民政府按规定报送备案的预算有不适当之处,需要撤销批准该预算的决议时,应当提请特定机关审议决定,该特定机关为( )。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可以成为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的是( )。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选项B当选。
吴某拟将其对赵某的应收账款出质给林某,吴某于2022年1月10日将拟出质事项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赵某,赵某于1月11日表示无异议。吴某与林某于1月16日签订质押合同,于1月18日办理了出质登记,该项质权生效的时间为( )。
应收账款的质权自办理登记时设立,吴某与林某于1月18日办理了出质登记。选项D当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时,选项 A 不当选;(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 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选项 B 当选;(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选项 D 当选;(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选项 C 当选;(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1 年 8 月 17 日,赵某因生产经营需要向钱某借款 100 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年利率为 10%,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双方同时签订了书 面抵押合同,约定以赵某所有的一套价值 110 万元的房屋设立抵押权,若赵某在 2022 年 8 月 16 日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钱某支付本息,该套房屋归钱某所有。2021 年 8 月 19 日,赵某与钱某办理了抵押登记。8 月 20 日,双方达成补充协议,约定 该套房屋在抵押期间不得转让,但双方未将该约定进行登记。2022 年 8 月 15 日, 赵某因急需周转资金,将该套房屋以 10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李某,并办 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次日,赵某向钱某偿还 15 万元。钱某多次向赵某催讨 剩余借款本息未果,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赵某的转 让行为不发生物权转移效力,该房屋归钱某所有,以抵偿剩余借款本息。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钱某对赵某房屋的抵押权于 8 月 19 日设立。根据规定,不动产设立抵押的,自登记日起抵押权设立。本题中,2021 年 8 月 19 日,赵某与钱某办理了抵押登记,故 8 月 19 日抵押权设立。
就该财产优先受偿。若赵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息,该套房屋归钱某所 有,该约定无效。 根据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属于流押条款。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 定流押条款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并不能直接取得抵押财产的所 有权,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按照其约定。当事人约定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财产,该约定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 意第三人。本题中,赵某、钱某约定该套房屋在抵押期间不得转让,但双 方未将该约定进行登记,所以钱某不得主张转让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