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企业用自产产品抵债,应该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同时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增值税销项税额=565000÷(1+13%)×13%=65000(元)。
(2)应调增利润额和应纳税所得额=565000÷(1+13%)(收入)-450000(成本)=50000(元)。
(3)企业列支的管理费用取得的是收据,应该取得发票才能在税前扣除,纳税调减管理费用565000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65000元。
(4)应纳税所得额合计调增=50000+565000=615000(元)。
正确的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其他565000
贷:应付账款565000
借:应付账款56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65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450000
贷:库存商品450000
调账分录:
借:应付账款115000(565000-45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0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65000

拓展练习

根据题意,涉及的会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
贷:应收账款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累计折旧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选项D,会计上管理费用为300万元,而税法上只承认200万元的管理费用作为税前扣除。会计分录没有问题,只是税会差异,仅作纳税调整增加即可,无须调整账务。

(1)账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60400
贷:库存商品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400
(1)税务处理
①视同销售的纳税调整:
视同销售收入:80000元;视同销售成本:50000元;纳税调增30000元。
②扣除类调整项目中其他纳税调整:账载金额60400元,税收金额90400元,纳税调减30000元。
③业务宣传费的纳税调整:实际发生金额:90400元,税前扣除限额=(3000000+1000000+80000)×15%=612000(元),无须纳税调整。

增值税:纳税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增值税。
印花税:股权转让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缴纳印花税=500×0.5‰=0.25(万元)。
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所得=500-360-0.25=139.75万元(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139.75×25%=34.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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