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账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60400
贷:库存商品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400
(1)税务处理
①视同销售的纳税调整:
视同销售收入:80000元;视同销售成本:50000元;纳税调增30000元。
②扣除类调整项目中其他纳税调整:账载金额60400元,税收金额90400元,纳税调减30000元。
③业务宣传费的纳税调整:实际发生金额:90400元,税前扣除限额=(3000000+1000000+80000)×15%=612000(元),无须纳税调整。

在“原材料”账户贷方、“生产成本”账户借方查出的错误额,即多计成本的问题,会影响期末在产品结存成本、期末产成品结存成本和本期产品销售成本,分摊率=多计生产成本数额8000÷(期末在产品结存成本10000+期末产成品结存成本70000+本期产品销售成本160000)=3.3%。

该企业原材料账户的计算是正确的。由于企业各期生产销售均衡,各期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都有一定数量的余额,因此虚增的成本对生产成本、库存商品、产品销售成本(由于跨年度,因此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账)产生影响,即调账时贷方科目包括“生产成本”“库存商品”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选项C、E,根据题意,期末在产品没有余额,则不涉及生产成本,贷方应当涉及库存商品、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选项A、B,企业以前年度多计收益少计费用,则多计以前年度的利润,应当调减利润,所以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有关科目;选项C、E,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方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选项D,对以前年度的会计利润的调整不通过“本年利润”调整,而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调整。

选项D,会计上管理费用为300万元,而税法上只承认200万元的管理费用作为税前扣除。会计分录没有问题,只是税会差异,仅作纳税调整增加即可,无须调整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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