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三章 奇兵制胜习题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50+3.5)÷(1-5%)×5%=2.82(万元)。以委托加工收回的素板继续生产高档实木地板,准予按照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已纳消费税。该地板厂应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480×5%-2.82×65%=22.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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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适用消费税出口免税并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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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情况属于可以抵扣已纳消费税的有(  )。

  • A.

    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 B.

    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 C.

    用外购或委托加工的烟叶生产烟丝

  • D.

    用外购或委托加工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

选项C,烟叶不属于消费税的应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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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20×3×15%=459(万元)。委托方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本题中,甲高档化妆品厂销售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香水的不含税价格[1500÷1.13=1327.43(万元)]高于受托方乙企业的计税价格[1020×3×40%=1224(万元)],所以需要征收消费税。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香水用于连续生产高档化妆品的,在计算缴纳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时准予按照生产领用量扣除委托加工收回高档香水已纳的消费税。甲企业当月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5000×15%+1500÷(1+13%)×15%-459=490.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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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应纳税额为0,酒精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要求2]
答案解析:

应纳的消费税=20×10%=2(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应纳的消费税=40÷80%×20%×10%=1(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应纳的消费税=40×10%=4(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

应纳的增值税=1.56+2.6+5.2-8=1.36(万元)。

本题的核心考点是将应税消费品(葡萄酒)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酒心巧克力)的行为,需要缴纳消费税,但没有离开本企业增值税链条而不需要缴纳增值税。采取赊销方式销售酒心巧克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故在12月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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