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二节 所得税纳税申报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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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B,E
答案解析:
企业发生下列外部处置资产情形的,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选项E)
(2)用于交际应酬;(选项A)
(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对外捐赠;(选项B)
(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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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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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内容包括收入类调整项目、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特殊事项调整项目、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及其他六个部分。选项A、B、C,不得在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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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选项A,个人取得的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选项B,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选项C,个人购买社会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选项D,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选项E,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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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要求2]
答案解析:
企业委托境外单位进行研发,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企业委托境外个人进行研发,不能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2/3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要求3]
答案解析:涉及委托、合作研究开发的合同需经科技主管部门登记,该资料需要留存备查。其中,发生委托境内研发活动的,由受托方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应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并由委托方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要求4]
答案解析:
不需要。
理由: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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