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未填明“现金字样”汇票、未填明“现金字样”本票、非现金支票均可背书转让,选项A不当选;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汇票、本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不得由出票人授权补记,选项D不当选。

拓展练习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和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如出票人与票据债务人存在合同纠纷;出票人存入票据债务人的资金不够)。选项A不当选;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如票据债务人与持票人的前手存在抵销关系)。选项B不当选;选项C属于“对物抗辩”,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任何持票人提出抗辩,当选;凡是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票据上的一切债务人请求付款,票据债务人不能以持票人的前手存在权利瑕疵而对抗持票人。选项D不当选。

(纸质)汇票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其直接被背书人以后通过背书转让方式取得汇票的一切当事人,不承担保证责任。选项D当选。

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持票人依法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实签章的人不能以票据伪造为由进行抗辩。选项A不当选;票据伪造的,被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伪造人没有以自己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但是,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选项B、D不当选;票据的伪造包括票据的伪造和票据上签章的伪造。前者是指假冒他人或者虚构人的名义进行出票行为,如在空白票据上伪造出票人的签章或者盗盖出票人的印章而进行出票;后者是指假冒他人名义进行出票行为之外的其他票据行为,如伪造背书签章、承兑签章、保证签章等。选项C当选。

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有:(1)已承兑的商业汇票;(2)支票;(3)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4)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选项A、B、C、D均当选。
【知识链接】
挂失止付
性质 | 挂失止付并非必经程序,而是一种暂时应急措施 |
程序 | (1)挂失止付后 3 日内,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也可以直接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 (2)挂失止付有效期 12 日,未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 13 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 |
可以挂失的票据 | (1)已承兑的商业汇票; (2)支票; (3)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 (4)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

保证人在(纸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的名称的,已承兑的汇票,以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以出票人为被保证人。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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