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一节 票据法律制度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提示付款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背书人及其保证人)的追索权;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提示付款的仍对出票人享有付款请求权。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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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

    汇票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 B.

    汇票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出票后10日内付款

  • C.

    汇票未记载出票日期的,汇票无效

  • D.

    汇票未记载付款地的,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收款人名称属于绝对应记载事项,未记载的汇票无效,选项A不当选;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选项B不当选;出票日期属于绝对应记载事项,未记载的汇票无效,选项C当选;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以“付款人”的营 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选项D不当选。

【知识链接】

汇票具体记载事项

记载事项

具体内容

绝对记载事项

(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除记载纸质商业汇票的7大绝对记载事项外,还需记载出票人名称、票据到期日两项内容)


 

1)表明“汇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收款人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

相对记载事项

 

1)付款日期。未记载付款日期,视为见票即付;

2)付款地。未记载付款地,付款地为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

3)出票地。未记载出票地,出票地为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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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一张(纸质)汇票的出票人是甲,乙、丙、丁依次是背书人,戊是持票人。戊在行使票据权利时发现该汇票的金额被变造。经查,乙是在变造之前签章,丁是在变造之后签章,但不能确定丙是在变造之前或变造之后签章。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甲、乙、丙、丁对汇票金额承担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

    甲、乙、丙、丁均只就变造前的汇票金额对戊负责

  • B.

    甲、乙、丙、丁均需就变造后的汇票金额对戊负责

  • C.

    甲、乙就变造前的汇票金额对戊负责,丙、丁就变造后的汇票金额对戊负责

  • D.

    甲、乙、丙就变造前的汇票金额对戊负责,丁就变造后的汇票金额对戊负责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如果(纸质)汇票当事人(甲、乙)签章在变造之前,应按原记载的内容负责;如果当事人(丁)签章在变造之后,则应按变造后的记载内容负责;如果无法辨别当事人(丙)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选项D当选。

【知识链接】

票据的变造

判断

没有变更权限的人变更票据上签章以外的其他记载事项的行为

后果

(1)变造前签章的,对变造前的内容负责;

(2)变造后签章的,对变造后的内容负责;

(3)如果无法辨别签章发生在变造之前还是之后,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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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导致(纸质)汇票无效的情形有(  )。

  • A.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

  • B.

    汇票上未记载出票日期

  • C.

    汇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

  • D.

    汇票金额的大小写记载不一致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

付款日期属于(纸质)汇票相对应记载事项,选项A不当选;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属于(纸质)汇票绝对应记载事项,选项B、C当选;票据金额以大小写同时记载,两者须一致,不一致时,票据无效,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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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电子商业汇票的特殊规定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

  • A.

    票据当事人在电子商业汇票上的签章,为该当事人可靠的电子签名

  • B.

    票据到期日属于电子商业汇票出票的绝对记载事项

  • C.

    背书人在电子商业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事项的,电子商业汇票不得继续背书

  • D.

    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人不得进行分包背书转让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可以签发以标准金额票据组成的票据包,持票人若持有的票据是票据包的,可将持有的票据包按照实际金额分包使用,即可以部分背书,进行分包背书转让。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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