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来源:2019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真题
点击去做题


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旅游公司司机简某在送旅客前往旅游景点途中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游客张某受伤。下列关于旅游公司与简某对张某的责任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根据侵权法律制度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无过错责任)。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单选题]行政行为存在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人民法院应判决确认该行政行为无效。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该情形不包括( )。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行政诉讼法》第75条规定: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属于《行政诉讼法》第75条规定的“重大且明显违法”:(1)行政行为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2)减损权利或者增加义务的行政行为没有法律规范依据;(3)行政行为的内容客观上不可能实施。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有关诉讼时效中断认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选项A,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选项B,对于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选项C,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8万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2万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选项D,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诉讼时效期间中断;选项E,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组合题]甲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而多方筹措资金。其中,以厂房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2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以其2套机器设备(进口、国产各1套)作抵押向丙信用社借款1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进行抵押登记。甲公司还向生意伙伴个体老板丁借款30万元,未提供任何担保。抵押期间,甲公司为临时资金周转之需将抵押给丙信用社的国产机器设备出售给戊公司,并完成交付,但未告知戊公司该机器设备已设立抵押的情况。后来,甲公司因其产品滞销回款受阻而无力偿还上述三笔到期借款。于是,乙银行和丙信用社均主张实现抵押权。丁因多次催讨借款无果,强行开走甲公司的一辆奥迪轿车,以迫使甲公司偿还借款。乙银行和丙信用社在主张实现抵押权时发现:甲公司用来抵押的厂房和进口机器设备已被法院查封,原因是甲公司拖欠己公司货款被起诉,且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甲公司的国产机器设备则已被其出售给戊公司。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选项A、D和E,以动产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时设立;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选项B,以不动产进行抵押,抵押权自登记完成之时设立。选项C,以不动产进行抵押,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要求2]
答案解析:选项A,丁的债权未设立抵押担保,无权就拍卖所得主张优先受偿。选项B、E,丙就设备设立抵押权,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不得对抗债权人己公司,己公司可就进口设备主张优先受偿。但己公司不得对全部拍卖所得价款主张受偿权。选项C、D,乙银行对厂房的抵押权经登记设立,乙有权就厂房拍卖所得主张优先受偿,但无权就进口设备主张实现抵押权。
[要求3]
答案解析:选项A,以动产进行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无须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选项B、C、D和E,抵押权设立后,抵押人作为抵押财产的所有权人,仍可以对抵押财产进行处分。故甲公司将国产机器设备出售并交付给戊公司,属于有权处分。
[要求4]
答案解析:选项A,就债务清偿方式,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法律无明确禁止性规定。选项B、C,甲是奥迪轿车的所有权人,其对该轿车拥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权利,故丁以法律禁止的私力强行开走该车侵害了甲的所有权及甲的合法占有,甲有权基于占有返还请求权或者物权请求权请求返还。选项D,留置权要求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丁强行占有该车,属于非法占有,不得主张留置权。选项E,主张行使质权的前提需以该车设立质权,但甲公司向丁借款,未提供任何担保,故丁不得主张行使质权。
点此查看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