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七节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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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5%=225×5%=1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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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A不当选;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年,选项B不当选;
金融商品转让应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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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该业务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20000×9%+1000×9%)×(1-10%)=17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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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该企业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40+70)×13%+120×9%=25.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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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
甲建筑公司(一般纳税人)2025年2月采购一批建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113万元,发生桥、闸通行费3.5万元,取得了通行费发票。该建筑公司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万元。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该建筑公司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113÷(1+13%)×13%+3.5÷ (1+5%)×5%=13.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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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
选项B、C,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
选项E,适用三项加计抵减政策的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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