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拓展练习
选项C,购进入账价值大于500万元的单项固定资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购进时先全额抵扣进项税额,此后在用于混合用途期间,根据调整年限计算五类不允许抵扣项目对应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逐年调整。


(1)向客户A销售受托开发的软件产品,软件著作权归属甲公司,属于销售软件产品,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2)甲软件开发公司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0×13%+80×13%+50×13%=29.9(万元)。
(1)业务(6):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客票可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2÷(1+3%)×3%=0.06(万元)。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可抵扣进项税额=0.95(万元)。
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6×6%=0.36(万元)。
餐饮费普通发票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2)当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3+0.06+0.95+0.36=6.37(万元)。
(1)软件产品的销项税额=(100+80)×13%=23.4(万元)。
(2)软件产品分摊共同进项税额=(2+0.06+0.95+0.36)×(100+80)÷(100+80+50)=2.64(万元)。
(3)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专用进项税额+分摊共同进项税额=3.00+2.64=5.64(万元)。
(4)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23.4-5.64=17.76(万元)。
(5)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17.76-180×3%=12.36(万元)。
(1)甲软件开发公司享受即征即退前应缴纳的增值税=29.9-6.37=23.53(万元)。
(2)即征即退税额=12.36(万元)。
(3)当月甲软件开发公司享受即征即退后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23.53-12.36=11.17(万元)。

(1)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视同应税交易。因此甲运输企业外购桌椅赠送给贫困小学属于视同应税交易,应征收增值税。
(2)无偿提供运输服务,不属于增值税视同应税交易,无须缴纳增值税。
(3)该企业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0×13%=2.6(万元)。

(1)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可抵扣进项税额=103000÷(1+3%)×9%=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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