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保理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保理合同的基本类型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合同和无追索权保理合同
  • B.保理合同为诺成、要式、双务、有偿合同
  • C.应收账款债权人就同一应收账款订立多个保理合同,致使多个保理人主张权利的,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取得应收账款
  • D.应收账款债权人就同一应收账款订立多个保理合同,致使多个保理人主张权利的,均已登记的,按份额取得应收账款
  • E.保理合同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
本题来源:第二节 合同法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1)应收账款债权人就同一应收账款订立多个保理合同,致使多个保理人主张权利的,均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顺序取得应收账款,选项D错误。

(2)保理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选项E错误。

立即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答疑引导
立即咨询 立即咨询

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周某到家具店买家具,看中了一套家具,并与家具店签订了合同,合同价款8000元。周某预付货款4000元,家具店保证3天内将货送到周某家。因为车辆紧张,家具店没有在3天内送货,而第4天家具店失火,此套家具被焚毁。根据规定,对本案正确的处理是(  )。
  • A.主要由家具店承担损失,周某也应适当承担损失
  • B.由周某承担损失,周某应补交所欠货款4000元
  • C.由家具店承担损失,家具店应退还周某预付货款4000元
  • D.由周某、家具店双方平均分担损失,周某不补交货款,家具店不退还预付货款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D,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家具店与周某约定“送货上门”,未将货物送至周某家即未交付,风险依然完全由家具店承担,周某无分担的义务。

选项B,如果要求周某补交货款,相当于风险由周某承担。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甲公司与乙之间手机买卖未做成的原因为买卖合同未生效,在试用期内买受人作出拒绝购买的意思表示的,该买卖合同不生效力。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选项B,借款合同,也称借贷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选项C,特种买卖合同主要有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凭样品买卖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特定样品作为确定标的物质量标准的买卖合同)、试用买卖合同(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于合同成立时,出卖人先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试 用,并以买受人在约定的试用期限内对标的物的认可作为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

选项D: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 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是一种以融物代替融资、融物与融资相结合的信用形式。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 A.物业服务合同为实践、有偿、双务、要式合同
  • B.物业服务人可以采取停止供热的方式来催交物业费,但不能采用停止供水、供电
  • C.根据物业的性质划分为居住性物业服务合同和经营性物业服务合同
  • D.业主装修房屋时,应当告知物业服务人
  • E.业主有权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应当提前60日书面通知对方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物业服务合同为诺成合同,选项A错误。物业服务人不可以采取停止供热、供水、供电、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选项B错误。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5题
[组合题]

甲名下有一套两居室房屋闲置,2024年6月甲与乙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约定甲将房屋及内部设施出租给乙,月租3000元,付三押一,不得转租,租期为从2024年7月1日开始直到甲儿子结婚时为止;乙于同年7月1日入住。

2024年12月15日,乙为缓解租金压力,未经甲同意将该房屋一居室转租给同事丙,约定从2025年1月1日起丙每月交纳2500元租金,丙在搬家过程中将屋内原有的吊顶灯损坏。

2025年4月10日,甲与王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价款320万元,王五支付200万元并办理了预告登记,约定6月15日支付尾款后办理登记。

同年4月底,甲又与张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价款300万元,收定金80万元,约定7月1日办理登记并约定违约金50万元。

同年5月初,甲与李四签订合同,约定待李四从外地工作回来后10日内签订正式买卖合同,预计价款310万元(±5%),李四同时支付预付款150万元。

同年5月底,丙告知乙下月底不再租房,乙要求丙承担吊顶灯损失,丙不满,从乙处取走甲交给乙用于物业、水电缴费的空白授权书,自行填写授权后将屋内属于甲的一体机电脑卖给戊,戊支付全款,约定先由丙使用、6月底戊取走。

同年6月,丁出价330万元购买该房屋,为减轻税负双方约定合同价款写300万元、另外30万元私下支付,6月30日甲与丁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随后甲要求乙解除租赁合同以便交房,乙以合同约定期限未到为由拒绝并向法院起诉;7月2日,张三、李四等人分别向甲主张权利。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选项A,李四与甲签订的合同为“待李四从外地工作回来后10日内签订正式买卖合同”,这属于预约合同,而非本约。李四支付的150万元性质上属于预付款,并非定金。由于双方尚未签订正式的本约合同,房屋买卖关系尚未成立,李四无权直接要求甲承担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可以主张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返还预付款。

选项B,甲与乙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属于附条件的合同。

选项C,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选项D,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本案例中,王五4月10日支付200万元后办理预告登记,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选项E,甲基于侵权责任,可以要求丙进行赔偿。

[要求2]
答案解析:选项A、B、C,非经他人同意而取得的授权委托书,不视为具备表见代理的外观,故甲没有丧失所有权戊也没有取得所有权,进而戊也谈不上占有改定。
[要求3]
答案解析: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王五在4月10日支付200万元并办理了预告登记,甲后续处分该房屋给张三、李四等人均不发生物权效力。

[要求4]
答案解析:

选项A、B、C、D,定金的数额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本案例中,甲收张三定金80万元,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300×20%=60(万元)),超过的20万元不产生定金效力。即张三最多可以请求甲返还60+80=140(万元)。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选项E,李四可以主张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返还预付款。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 active_course_icon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