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抵销是引起债消灭的法律事实的一种。下列情形中属于法定抵销的是(  )。
  • A.甲欠乙货款,甲主张将该货款与其寄存于乙处的财物冲抵
  • B.出租人不履行房屋修缮所支出的费用与其应收取的租金冲抵
  • C.甲欠乙一批苹果尚未交付,乙欠甲一批香梨也尚未交付,甲主张将两批货物的价值相抵
  • D.甲租用乙的房屋,尚未支付租金,甲、乙之间又签订买卖合同,甲已支付了货款,但乙尚未向甲交付货物,乙主张交付货物的价值与租金冲抵
本题来源:第一节 债法总论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法定抵销,指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本题中,只有选项B属于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债,属于法定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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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甲借款给乙,约定于2021年3月1日前还清本息,丙承担连带责任保证。2021年3月1日后,乙没有还款,甲也一直没有催乙还款。2024年4月1日,因乙一直未还款,甲遂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民法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丙保证责任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丙有权主张乙的诉讼时效抗辩权,拒绝向甲承担保证责任
  • B.甲必须先起诉乙,经强制执行未果后,才能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 C.乙所负债务虽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但丙仍应向甲承担保证责任
  • D.无论乙所负债务是否已过诉讼时效,丙承担保证责任后,都有权向乙追偿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题中,诉讼时效期间为2021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1日,该笔债务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

(2)选项A、D,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

(3)选项B,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4)选项C,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保证期间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9月1日,截至2024年4月1日,已经过了保证期间,丙的保证责任消灭,有权拒绝向甲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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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

甲、乙于6月1日签订一购销合同,内有定金条款,约定甲给付乙定金10万元。后甲于6月15日交付8万元,乙予以接受。该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定金合同生效时间为6月1日
  • B.定金合同生效时间为6月15日
  • C.定金数额为10万元
  • D.定金数额为8万元
  • E.若乙违约,则乙仅需退还甲的定金8万元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

(1)根据民法典第586条规定,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2)民法典第586条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3)民法典第587条,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则乙需要返还甲16万元,选项E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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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

王某与甲公司签订和田玉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应于交付和田玉时一并提供国家级鉴定机构出具的品质鉴定书。甲公司按期交付玉石,但未提供鉴定书。王某催告后,甲公司以“鉴定书需额外费用”为由拒绝提供。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

    王某有权以甲公司未履行从给付义务为由,单独诉请其交付鉴定书

  • B.

    甲公司未履行的鉴定书交付义务属于附随义务

  • C.因甲公司未履行义务,王某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价款
  • D.若鉴定书缺失导致玉石真伪争议,甲公司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如鉴定书)。该义务属于从给付义务,债权人可单独诉请履行。

选项B,附随义务(如通知、协助)系基于诚信原则产生,而鉴定书交付属合同明确约定的从给付义务,二者性质不同。

选项C,同时履行抗辩权一般适用于主给付义务,支付价款与交付玉石为主给付义务,鉴定书交付为从给付义务,不得以此抗辩。

选项D,缔约过失责任,是指违反先合同义务致他人信赖利益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一般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合同生效之前,即合同的订立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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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合同义务中必须由债务人亲自履行的是(  )。
  • A.

    建设工程承包人对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 B.

    货物买卖合同中的货款支付义务

  • C.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房屋修缮义务

  • D.借款合同中的本金偿还义务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选项B,货款支付属于金钱债务,可由第三人代为履行。

选项C,房屋修缮义务可委托专业机构完成。

选项D,金钱债务可由第三人代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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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选项A、B、C,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选项D,债务加入是指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选项E,保证合同中未明确保证方式,不导致保证合同不成立。

[要求2]
答案解析:

选项A、B,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选项C,抵押权是意定担保物权,其担保范围由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明确约定。若无约定,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依法应当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行抵押权的费用。

选项D,超出登记金额部分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选项E,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登记只影响物权效力。

[要求3]
答案解析:选项C,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4]
答案解析:

选项A、D,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之时,即与债务人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应负有向保证人偿付代偿款项的义务。债务人没有及时向保证人偿还代偿款项,给保证人造成了资金占用损失的,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范围除包括其实际代偿的主债务本金、利息等外,还应当包括代偿款项的利息损失。

选项B,本金及利息均属追偿范围。

选项C,诉讼费用若未实际发生不纳入。

选项E,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约定分担份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担保人之间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或者约定相互追偿但是未约定分担份额的,各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未对相互追偿作出约定且未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但是各担保人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的(本案例的情况),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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