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四节 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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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选项A、E,《民法典》第415条规定,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乙丙之间未办理抵押登记,乙丁之间已交付,所以丁优先于乙就轿车变价款受偿。
选项B、C,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选项D,动产抵押权的设立不需要登记,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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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的权利行使范围及于灭失所获得的赔偿金,故丙应当承担的责任为:20-(10+3+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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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若两项抵押权设立后,该大楼的价值跌到5000万元,丙银行无法就抵押物优先受偿,但丙银行的抵押权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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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质押合同中,禁止当事人签订“流质条款”。但流质条款无效的,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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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选项B、C、D,抵押权是意定担保物权,其担保范围由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明确约定。若无约定,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依法应当包括主债权(本金500万元)及其利息(利息20万元)、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行抵押权的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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