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二节 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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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选项B,个人独资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不并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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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应纳税所得额是已经减除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等之后的数据,故本题计算应纳税额时只考虑税收优惠的适用规则。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超过200万元的,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可直接计算应纳税额。该个体工商户2024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000×10%-1500)-2000]×50%=2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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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对于因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该个体工商户准予税前扣除的生产经营费用=50×40%=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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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与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实际发生额的60%与销售(营业)收入的5‰孰低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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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00000+10000×(1-20%)+10000×(1-20%)×70%-60000-2000×2×12-3000×12=69600(元)。
应纳税额=69600×10%-2520=44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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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选项B不当选。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累计预扣法扣缴从业人员劳务报酬所得时,累计减除费用按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互联网平台企业连续取得劳务报酬的月份数计算,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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