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二节 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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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
选项A: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选项B: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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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应纳税所得额是已经减除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等之后的数据,故本题计算应纳税额时只考虑税收优惠的适用规则。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超过200万元的,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可直接计算应纳税额。该个体工商户2024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000×10%-1500)-2000]×50%=2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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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选项B,应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个人家庭费用,难以分清的,40%视为生产经营费用准予扣除。选项C,公益性捐赠,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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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
选项A,年满3岁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扣除标准是2000元/人/月,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与子女个数及父母选择的扣除比例有关;选项B, 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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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00000+10000×(1-20%)+10000×(1-20%)×70%-60000-2000×2×12-3000×12=69600(元)。
应纳税额=69600×10%-2520=44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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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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