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该门市部对外销售额(而非组成计税价格)或销售数量计征消费税,应纳消费税=74.58÷(1+13%)×10%=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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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出口业务中,消费税实行出口免税但不退税政策的有(  )。
  • A.化妆品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高档化妆品
  • B.外贸企业购进后直接出口的实木地板
  • C.汽车制造厂出口自产的小汽车
  • D.汽车制造厂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小汽车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依据其实际出口数量免征消费税,不予办理退还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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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该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30000+10000+5000)÷(1-15%)×15%=7941.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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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20+2)÷(1-5%)×5%=1.16(万元);以委托加工收回的素板继续生产高档实木地板,准予按照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该地板厂应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360×5%-1.16×45%=17.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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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只有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应税消费品,连同其对应的逾期包装物押金均需要计算应纳消费税。烫花木制筷子和竹制筷子不属于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12×5%+0.23÷(1+13%)×5%=0.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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