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 第二节 应交税费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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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纯生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后的入账成本=200 000+60 000+24 000=284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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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该批毁损原材料造成的非常损失净额=240 000-10 000-12 000=218 000(元);
【提示】税法规定,只有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损失,进项税额才需要转出。其他情况比如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无需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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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企业计算自产自用的应税产品应缴纳的资源税,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因此选项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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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的土地增值税,若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因此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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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购入原材料的入账金额=200+21.8÷(1+9%)=2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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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D,E
答案解析:
选项A、D,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对外投资和个人消费视同销售,应该计算缴纳消费税;
选项E,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要将在委托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售价低于受托方计税基础的),在委托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不单独核算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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