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 第二节 应交税费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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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企业计算自产自用的应税产品应缴纳的资源税,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因此选项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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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该批毁损原材料造成的非常损失净额=240 000-10 000-12 000=218 000(元);
【提示】税法规定,只有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损失,进项税额才需要转出。其他情况比如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无需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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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企业随资产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缴纳的消费税,属于日常活动形成的计入税金及附加,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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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计入税金及附加;
选项B,计入投资收益;
选项C,计入到车辆成本;
选项D,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委托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
综上所述,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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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E
答案解析: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免征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核算,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损失,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用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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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E
答案解析:
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缴的土地增值税:(1)若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的,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2)若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交的土地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同时冲销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选项A、C、D、E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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