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五节 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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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素板也属于实木地板税目征税范围,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可以按照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抵扣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
则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900×5%-720×80%×5%=1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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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售价的,按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算纳税。
当月应纳消费税=60000×2×20%+2×2000×0.5=26000(元)。(1吨=2000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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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移送环节不需要缴纳消费税;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于移送时视同销售缴纳消费税。普通护肤品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对外出售的1吨香水精不含税价为1200万元,移送继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1吨按照同类价即1200万元计算消费税。
所以甲化妆品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20000+1200×2)×15%=33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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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每条卷烟价格= 1260×10000÷250÷420=120(元)>70元/条,属于甲类卷烟;
应纳消费税= 1260 × 56% + 420 ×250×200×0.003÷10000= 71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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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9月应纳消费税税额=135.6÷(1+13% )×50%×1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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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准予抵扣的消费税=[50+150×(1+20%)÷(1-15%)-30]×15%=34.76(万元)。
(2)甲化妆品厂应缴纳消费税=500×15%-34.76=40.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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