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四节 减免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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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D,E
答案解析:选项A,单位发给个人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选项C,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对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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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C属于减税项目;选项D,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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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E
答案解析:
选项B,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E,需要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A、C、D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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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教育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县级人民政府颁发的不免个人所得税;选项C,提前退休发放的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D,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转让国债的所得不免税,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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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职工从宣告破产的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C,对个人投资者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实施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选项D,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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