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有(  )。
  • A.

    门票

  • B.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 C.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 D.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

  • E.

    定额发票

本题来源:第二节 税务管理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D,E
答案解析:

常用增值税普通发票主要有: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门票(选项A)、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选项E)、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选项B)和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等。选项D,农产品销售发票也属于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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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纳税申报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实行定期定额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
  • B.纳税人享受定期减免税的,在减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 C.纳税人不需要缴纳税款的,也需要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 D.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延期纳税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D,应该是延期申报,而不是延期纳税。延期申报需要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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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  )。

  • A.

    中外合资企业

  • B.

    农民专业合作社

  • C.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D.

    律师事务所

  • E.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答案解析
答案: A,B,C,E
答案解析:

除企业(选项A、E)、农民专业合作社(选项B)、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选项C)外,其他主体税务登记按照原有法律制度执行,即其他机关(编办、民政、司法等)批准设立的主体暂不纳入“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办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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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发票的说法,错误的是(  )。
  • A.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 B.开具纸质发票应当按照发票号码顺序填开
  • C.不得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
  • D.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自2020年2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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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5年3月购进一项咨询服务,对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不慎将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丢失,其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
  • A.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抵扣凭证
  • B.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抵扣凭证
  • C.由销售方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抵扣凭证
  • D.可凭购进服务的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资料作为抵扣凭证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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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目前,在开具时必须在备注栏注明的经营业务主要有:

(1)提供建筑劳务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2)销售不动产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3)出租不动产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4)货物运输服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其中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可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

(5)单用途卡或多用途卡结算销售款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即单用途卡,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支付机构预付卡,即多用途卡,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

(6)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

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7)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

个人保险代理人为保险公司提供保险代理服务,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发票的国税机关在发票备注栏备注“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

(8)差额征税开具的发票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9)异地代开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或建筑服务发票

税务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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