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一般情况下,只要能够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就可以成为会计主体;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负有义务和承担责任的主体,才能成为法律主体;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但法律主体一定是会计主体。分公司是会计主体,但不是法律主体,选项A说法错误;企业只核算本企业的经济业务,不能将企业与供应商作为同一个会计主体来处理,选项D说法错误。本题要求选择“不正确”的选项,故选项AD符合题意。
【知识点拓展】
(1)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法人)并非对等的概念,法律主体与会计主体的关系如下:
①法律主体通常都可作为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
②一个法律主体内部,可能存在多个会计主体。
③一个会计主体可能由多个法律主体组成。
(2)会计主体和法律主体的判定如下:


拓展练习


可理解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选项D正确。

在我国,企业会计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选项A表述错误,本题要求选择“不正确”的选项,故选项A符合题意。
【知识点拓展】
由于会计分期,才产生了当期与其他期间的差别,从而形成了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注意]
①在我国,企业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②我国政府会计,其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而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
③工会会计、社会保险基金等基金(资金)会计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

权责发生制(看事不看钱),以取得收钱的权利和产生付钱的义务为标志确认收入和费用。选项D虽然是未收到的货款,但该交易是在本期发生的,应在本期确认为收入。选项ABC均不属于本期的收入或费用,本题要求选择“不属于”的选项,故选项ABC符合题意。
【知识点拓展】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快速辨析:
(1)权责发生制:看权利与义务(即收取款项的权利和支付款项的义务是否在当期发生)来判断收入和费用是否计入当期;
(2)收付实现制:看现金收付(当期是否有现金流入或现金流出)来判断收入和费用是否计入当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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