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该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30000+10000+5000)÷(1-15%)×15%=7941.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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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某高尔夫球具厂以外购已税杆头为原料生产高尔夫球杆,下列关于外购已税杆头已纳的消费税税款的处理,正确的是(  )。
  • A.外购已税杆头已纳的消费税税款可以按高尔夫球杆的出厂销售数量在计算出的高尔夫球杆应纳消费税税款中扣除
  • B.外购已税杆头已纳的消费税税款可以按购进入库数量在计算出的高尔夫球杆应纳消费税税款中扣除
  • C.外购已税杆头已纳的消费税税款不可以在计算出的高尔夫球杆应纳消费税税款中扣除
  • D.外购已税杆头已纳的消费税税款可以按生产领用数量在计算出的高尔夫球杆应纳消费税税款中扣除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以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高尔夫球杆的,在对高尔夫球杆计征消费税时,允许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的外购已税杆头、杆身、握把的已纳消费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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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由于对外赞助的粮食白酒,无同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所以需要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从量税额=0.2×2000×0.5=200(元); 从价税额=[0.2×35000×(1+10%)+200]÷(1-20%)×20%=1975(元); 应纳消费税=200+1975=21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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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计算应纳消费税。应纳消费税=(37.12-17.15)÷(1+13%)×5%+11.3÷(1+13%)×5%=1.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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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只有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应税消费品,连同其对应的逾期包装物押金均需要计算应纳消费税。烫花木制筷子和竹制筷子不属于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12×5%+0.23÷(1+13%)×5%=0.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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