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附追索权方式处置应收账款,相当于以应收账款为质押从银行取得借款,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50
短期借款——利息调整 50
贷:短期借款——成本 400
选项B,附追索权方式进行票据贴现,相当于以应收票据为质押从银行取得借款,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480
短期借款——利息调整 20
贷:短期借款——成本 500
选项C,C公司取得2年期借款,应该记入“长期借款”科目,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选项D,应该作为长期借款核算。虽然是6个月后到期,但是其属于D公司以前借入的3年期借款,借入时应划分为长期借款,本年年末还剩6个月到期,应将其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报,但不在“短期借款”中核算。



选项A: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
选项B:
权益法下,确认享有的现金股利份额的分录: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金融资产核算及成本法下,确认享有的现金股利份额的分录: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选项C,不进行账务处理。
选项D,被投资企业发放股票股利,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并没有增加,投资单位持股比例也没有变动,所以投资单位不需要作会计处理。实际发放时,被投资方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或实收资本)的普通股股利
贷:股本(或实收资本)


税务局当期直接减免的增值税税款,企业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选项C不当选。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甲公司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甲公司将购买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当年,甲公司计提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折旧40万元,发生技术维护费30万元。
(2)当期直接减免增值税税款12万元。
(3)收到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税款8万元。
其他资料:按税法有关规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支付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事项(1):
①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借:固定资产226
贷:银行存款226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226
贷:管理费用226
②计提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折旧:
借:管理费用40
贷:累计折旧40
③发生技术维护费:
借:管理费用30
贷:银行存款3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30
贷:管理费用30
事项(2):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12
贷:其他收益12
事项(3):
借:银行存款8
贷:其他收益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