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760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6000万股,该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为10元。
(1)甲公司2024年年初对外发行1000万份认股权证。行权日为2025年1月1日,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权日以7.6元的价格认购本公司1股新发的股份。
(2)甲公司2023年12月1日经股东会批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主要内容为:该公司向其20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万份股票期权,这些职员从2024年1月1日起在该公司连续服务5年,即可以2元/股的价格购买10万股甲公司股票,从而获益。
(3)甲公司以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授予的此项期权在2023年12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每份16元。该项期权在2023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每份19元,该项期权在2024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每份18元。至年末,无人离职,且甲公司预计未来不会有人离职。
甲公司应将其确认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甲公司应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算管理费用金额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甲公司2024年应确认的管理费用=200×10×16×1÷5=6400(万元),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64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6400
基本每股收益=5760/6000=0.96(元/股);
2024年年末计算稀释每股收益假定认股权证2024年年初行权将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加权平均数=(1000-1000×7.6÷10)=240(万股);
2023年授予的股份期权在2024年年底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行权价格=发行价格+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取得的职工服务的公允价值=2+16÷5×4=14.8(元),大于2024年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10元,不具有稀释性。
2024年稀释的每股收益=5760÷(6000+240)=0.923(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