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九节 主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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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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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1)机关法人原则上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选项A当选;(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选项B当选;(3)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不得为保证人,但是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讨论决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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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先诉抗辩权,是指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4)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选项A、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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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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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当事人之间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6个月。
(2)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做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本题中,甲、乙对三笔贷款的履行期限做了变动,且未告知丙公司,则保证人丙公司对三笔债权担保的保证期间截止日期分别为2023年12月1日、2024年1月1日、2024年3月1日。甲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请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对前两笔债权的保证期间已经届满,保证责任已经消灭。因此,丙公司仅对最后一笔150万元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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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选项A当选;(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选项B当选;(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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