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选项A: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履行债务;(2)选项BC: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3)选项D: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则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二选一,不能同时适用)。

甲公司有权要求减少价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 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甲公司有权就未交付的自行车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 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甲公司经调查发现丁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后,要求丁公司在 15 天内提供具有足够履约能力的保证,但丁公司未予理会, 故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甲公司无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与戊公司的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题中,只有受欺诈方戊公司有撤销权,甲公司无权请求 人民法院撤销与戊公司的买卖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