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应纳消费税=(关税计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100+30)÷(1-20%)×20%=32.5(万元)。
【知识点拓展】
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计算:
①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均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允许抵扣发生在境外的任何税金;
②组成计税价格:
一般货物组成计税价格=关税计税价格+关税
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关税计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原产地不明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于除适用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以外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均适用普通税率。

根据关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对原产于与我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国际条约、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且符合国际条约、协定有关规定的进口货物,适用的税率是( )。
对原产于与我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国际条约、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且符合国际条约、协定有关规定的进口货物,按协定税率征税。
【知识点拓展】
关税的税率

选项A、B、C、D,均属于减免情形。
【知识点拓展】
关税的税收优惠
1.免征关税:
①国务院规定的免征额度内的一票货物。
② 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③ 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④ 在海关放行前损毁或者灭失的货物、进境物品。
⑤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⑥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规定免征关税的货物、进境物品。
2.减征关税
①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的货物、进境物品。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规定减征关税的货物、进境物品。

选项A、B、C、D,均属于关税进口税率。除这四种税率外,对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进出口货物,设置关税配额税率;对进出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

出口货物的计税价格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选项C)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选项D)为基础确定。出口关税(选项A)和输出地点装载“后”发生的费用(选项B)不计入出口货物的计税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