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与建筑面积、容积率无关。
【知识点拓展】
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
①凡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②尚未组织测定,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③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当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并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再作调整。

选项A、B,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C、D,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知识点拓展】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 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总结]
①自 ××× 之次月起
②新征用耕地,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后

(1)对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等用地除另有规定者外,在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应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厂区以外、与社会公用地段未加隔离的,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2)甲公司当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30 000×5=150 000(元)。
【知识点拓展】
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土地使用权共有的,以共有各方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甲企业占比3/5的面积,乙企业占比2/5的面积,因此甲企业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 500×3/5×5=4 500(元),乙企业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 500×2/5×5=3 000(元)。
【知识点拓展】
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
①凡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②尚未组织测定,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③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当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并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再作调整。

选项A,在民航机场道路中,场外道路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场内道路用地依法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B,企业经营用地,应当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C,火电厂厂区围墙内的用地均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厂区围墙外的灰场、输灰管、输油(气)管道、铁路专用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D,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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