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汇兑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单位和个人均可使用汇兑
  • B.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
  • C.汇兑以收账通知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
  • D.汇兑以汇款回单为银行将款项确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
本题来源:第3章 第3节 银行非现金支付业务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

选项C、D,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收账通知是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


【知识点拓展】

汇兑

立即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答疑引导
立即咨询 立即咨询

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付款请求权(第一顺序权利)是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因此甲公司行使的是付款请求权,选项A当选。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再行使票据追索权(第二顺序权利),选项C不当选。利益返还请求权适用于票据权利因时效届满消灭后向出票人/承兑人请求返还;票据返还请求权适用于票据丧失后请求返还,二者均非票据权利且本题情形不适用,故选项B、D亦不选。


【知识点拓展】

票据权利是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实付贴现金额=票面金额-贴现利息; (2)本题中贴现银行与承兑银行同城,贴现期不另加3天,贴现日是4月6日,汇票到期前1日是5月9日,共34天,贴现利息=票面金额×年贴现率×贴现期/360=300 000×3.6%×(34÷360)=1 020(元);(3)银行实付乙企业贴现金额=300 000-1 020=298 980(元)。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签发银行本票必须记载的事项包括: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其中不包括“付款人名称”。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 A.

    委托收款以银行以外的单位为付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

  • B.

    银行在为单位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由银行先行支付

  • C.

    委托收款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收到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审核无误后,应于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 D.

    委托收款仅限于异地使用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

选项B,委托收款中,银行不承担垫款责任,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选项D,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

【知识点拓展】

委托收款:

1.适用范围

①单位和个人、同城和异地。

②“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

2.程序

(1)签发

委托收款以银行以外的单位为付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以银行以外的单位或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为收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 未在银行开立 存款账户的个人为收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被委托银行名称。

(2)付款

①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②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及时通知付款人。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选项A,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选项B、C,商业汇票出票必须记载事项包括:表明“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选项D,“金额”和“收款人名称”授权补记是支票的特有规定,商业汇票不得授权补记。
[要求2]
答案解析: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背书行为本身仍然有效,丙公司依法取得票据权利,选项A、B正确,选项D错误。丙公司依法取得的票据权利,无需以“按期交货”为前提条件,选项C错误。
[要求3]
答案解析:票据保证的必须记载事项包括:表明“保证”的字样、保证人名称和住所、保证人签章,选项A、B正确。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不影响对票据的保证责任,选项C正确。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选项D正确。
[要求4]
答案解析:丁公司作为最后持票人,在提示付款被拒绝后,依法享有追索权。汇票的出票人(甲公司)、背书人(乙公司、丙公司)以及保证人(戊公司)均为票据债务人,丁公司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的任何一人、数人或全体行使追索权。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 active_course_icon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