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3章 第3节 银行非现金支付业务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付款请求权(第一顺序权利)是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再行使票据追索权(第二顺序权利)。因此甲公司应行使付款请求权。


【知识点拓展】

票据权利是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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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C、D,均属于相对记载事项,如未记载,由法律予以规定,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选项A,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选项C,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应当以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选项D,保证人在票据或者粘单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知识点拓展】

(纸质)票据的必须记载事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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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张某与王某之间存在真实的交易关系,属于给付对价取得票据的情形,王某作为收款人享有票据权利;(2)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胡某),或者明知有上述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陈某),不享有票据权利;(3)黄某无对价取得票据,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陈某)的票据权利,既然陈某不享有票据权利,黄某也不享有票据权利。


【知识点拓展】

票据权利的取得:

①一般情况:必须给付对价

②特殊情况: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但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前手

③不享有票据权利:因欺诈偷盗胁迫或明知有上述情形出于恶意而取得票据的;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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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实付贴现金额=票面金额-贴现利息;(2)本题中贴现日是4月6日,汇票到期前1日是5月9日,共34天,贴现利息=票面金额×年贴现率×贴现期/360=300 000×3.6%×(34÷360)=1 020(元);(3)银行实付乙企业贴现金额=300 000-1 020=298 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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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本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我国,本票仅限于银行本票,即银行出票、银行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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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委托收款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付款人,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


【知识点拓展】

委托收款付款

①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②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及时通知付款人。

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银行应于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上午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款人。

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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