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B、C,持票人只能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选项D,只有当付款请求权不能实现时,持票人才能向“汇票的背书人”行使追索权。
【知识点拓展】
票据权利是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拓展练习
承兑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视为拒绝承兑。
【知识点拓展】
各行为所附条件效力对比


选项A,挂失止付与公示催告是两种独立的法律救济措施,挂失止付不是公示催告的必经程序。选项C,行使和保全票据权利,应当在票据当事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只有在票据当事人无营业场所的情况下,才应当在其住所进行,银行网点属于有营业场所的机构,不能因其营业时间终止就去负责人家中。选项D,公示催告应在"全国性"的报纸或其他媒体上刊登。
【知识点拓展】
票据丧失的补救措施只包括三种: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不含仲裁。
(1)挂失止付
是指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审查后暂停支付的一种方式。
(2)公示催告
是指在票据丧失后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式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则由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一种制度或程序。
公示催告的申请:

(3)普通诉讼
是指以丧失票据的人为原告,以承兑人或出票人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其向失票人付款的诉讼活动。

选项A,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日起10日。选项B,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选项D,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但如果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即划线支票),则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选项B,委托收款中,银行不承担垫款责任,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选项D,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
【知识点拓展】
委托收款:
1.适用范围
①单位和个人、同城和异地。
②“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
2.程序
(1)签发
委托收款以银行以外的单位为付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以银行以外的单位或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为收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 未在银行开立 存款账户的个人为收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被委托银行名称。
(2)付款
①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②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及时通知付款人。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

持票人对银行汇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2年,而非1年,选项A错误;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而非1年,选项C错误。
【知识点拓展】
票据权利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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