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B、C,持票人只能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选项D,只有当付款请求权不能实现时,持票人才能向“汇票的背书人”行使追索权。
【知识点拓展】
票据权利是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选项D,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
【知识点拓展】
行使追索权:
① 取得证明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的证明,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
② 通知前手 :得到证明之日起 3 日内 ;
③ 未通知责任:未按照规定期限通知,仍可以行使追索权,但应当赔偿因为迟延通知而给前手或出票人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只有确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的票据丧失时才可以进行挂失止付,如果没有确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则不存在止付的对象。选项A,只有“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才能办理挂失止付。
【知识点拓展】
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
①已承兑的商业汇票;
②支票;
③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
④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选项B、C,保证人在票据或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票据,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票据,出票人为被保证人。保证人在票据或者粘单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注意]
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和“保证日期”的,不影响票据保证行为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承担票据保证责任。


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包括现金提取、现金转账和现金充值。
【知识点拓展】
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
①现金提取,指持卡人通过柜面和自动柜员机等自助机具,以现钞形式获得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
②现金转账,指持卡人将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划转到本人银行结算账户;
③现金充值,指持卡人将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划转到本人在非银行支付机构开立的支付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