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4章 第3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甲卷烟厂收取的“2 373元”是含增值税加工费,应作价税分离处理,选项B、C错误;(2)“49 140元”是成本,不含增值税,不需作价税分离处理,选项D错误。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委托加工

(1)先看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2)如无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从价计征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复合计征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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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不缴纳消费税的是(     )。

  • A.

    首饰店零售金银首饰

  • B.

    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

  • C.

    外贸公司进口高档手表

  • D.

    小汽车生产企业将自产小汽车奖励给优秀员工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B,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不缴纳消费税;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零售单位,才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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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销售果木酒的同时收取的包装费和优质费,均属于价外费用,视为含增值税收入,应价税分离;(2)甲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10+(0.565+2.26)÷(1+13%)]×10%=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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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高档化妆品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注意]

成套化妆品也属于“高档化妆品”税目,应缴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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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对酒类生产企业销售除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也不管会计上如何核算,在收取时就应并入酒类产品的销售额,征收消费税和增值税。


【知识点拓展】

包装物押金的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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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和油彩,不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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