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4章 第3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甲卷烟厂收取的“2 373元”是含增值税加工费,应作价税分离处理,选项B、C错误;(2)“49 140元”是成本,不含增值税,不需作价税分离处理,选项D错误。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委托加工:
(1)先看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2)如无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①从价计征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②复合计征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立即查看答案


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B,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不缴纳消费税;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零售单位,才缴纳消费税。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销售果木酒的同时收取的包装费和优质费,均属于价外费用,视为含增值税收入,应价税分离;(2)甲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10+(0.565+2.26)÷(1+13%)]×10%=1.25(万元)。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高档化妆品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注意]
成套化妆品也属于“高档化妆品”税目,应缴消费税。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对酒类生产企业销售除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也不管会计上如何核算,在收取时就应并入酒类产品的销售额,征收消费税和增值税。
【知识点拓展】
包装物押金的辨析:

点此查看答案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