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答疑中心 / 详情
发布于2026-09-24 13:43:4722次浏览
相关问题讨论
C看不懂 该题目以换入的公允价值 B公司换入无形资产成本=换入的公允价值+支付的税费 B公司换入的资产就是就用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600+支付的税费20=620万。这个是对的吧 答案的660万公允价值这个明明是换出的公允价值啊,跟公式明明反着来的 同学,中午好呀! 换入换出是相对不同的主体来说的,本题A换出的资产就是换入的资产公允+收到的补价,B换入的资产就是换出的公允+支付的补价,要注意立场区分哈。 专业指导-红红老师 2026-09-24 13:43 33次浏览 同样的因为管理不善,发生损毁,需要转出进项税,为什么有些需要回到不含税状态,有些不需要,怎么判断,这种不应该都是默认含税的吗 同学你好,首先“进项税额转出默认以含税金额为基数”的理解是错误的,计算逻辑核心是“当初抵扣了多少进项,现在就对应转出多少”,两种计算方式的差异和判断方法如下: 1. 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的货物、服务(比如原材料、运费):购进时进项税额单独申报抵扣,没有计入账面成本,账面成本本身就是不含增值税的金额,因此发生非正常损失时,直接用账面成本乘以适用税率计算转出额即可,不需要还原。比如环保设备厂丢失原材料的情况,直接用4万×13%+1万×9%=0.61万转出。 2. 计算抵扣进项的免税农产品:购进时按买价×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账面成本为“买价-进项税额”,不等于计算进项的原买价基数,因此需要先将账面成本还原为原买价(账面成本÷(1-扣除率)),再乘以扣除率计算转出额。比如皮革厂霉烂生牛皮的情况,用4.55÷(1-9%)×9%=0.45万转出。 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继续追问哦~ 专业指导-小茜老师 2026-09-24 13:41 14次浏览 三色笔记里面的题,那个没看懂答案解析 同学你好,咱们一步步拆解这道题的逻辑哦: 1. 首先明确题干隐含信息:开头的“率为12%”是甲股票的必要收益率。根据必要收益率的构成规则:必要收益率=无风险收益率+风险收益率,已知无风险收益率为5%,因此甲的风险收益率=12%-5%=7%,这就是解析第一步的计算依据。 2. 题目明确乙股票的风险收益率是甲的1.2倍,因此乙的风险收益率=7%×1.2=8.4%。 3. 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推导公式:风险收益率=系统风险系数β×市场风险溢酬(市场风险溢酬是适用于所有资产的通用数值)。已知乙的系统风险系数β为1.4,将乙的风险收益率代入公式倒推,即可得到市场风险溢酬=8.4%÷1.4=6%。 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继续追问哦~ 专业指导-利利老师 2026-09-24 11:59 16次浏览 老师,图上列举的这两个不都是对纳税人不利的吗,实务中会有人买低不按低税率按高税率产品卖? 同学你好,这个观点是不成立的哦。 首先,这两项规定属于消费税的反避税条款,目的是堵塞征管漏洞,仅针对违规套利的纳税人:如果纳税人合规经营,如实按照所售产品的属性、适用税率申报纳税,不会额外增加税负,反而能避免偷逃税的企业恶意压低价格竞争,维护公平的市场环境,对合法经营的纳税人是有利的。 其次,实务中确实存在这类行为,核心驱动是牟利:比如将外购的低税率应税消费品冒充更高税率的同类产品对外销售,虽然需要缴纳更高的消费税,但产品售价的涨幅远高于消费税的增加额,商家最终能获得更高的利润,这类属于逃避消费税征管的违规操作,这两项规定正是为了对这类行为征税,避免国家税款流失。 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继续追问哦~ 专业指导-小茜老师 2026-09-24 11:44 15次浏览 老师,分期付款购进固定资产为什么不是分期扣除呢,我选的abcd ,这个如果允许一次性扣除的是不是固定资产价值小于500万且不是房屋建筑物才行,如果是房屋建筑物就不是一次性扣除了就是分期计提折旧扣除 同学你好,我来逐一解答你的疑问: 1. 固定资产的企业所得税扣除方式和付款方式无关,只要符合一次性扣除政策条件,分期付款购进的固定资产也可适用一次性扣除,无需按付款进度分期扣除。 2. 你对一次性扣除政策的适用条件理解正确:现行政策规定,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可适用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房屋、建筑物不适用该政策,需按规定分期计提折旧扣除。 3. 这道题你选ABCD是错误的:选项A的内部审批流程单不属于一次性扣除要求留存备查的资料;选项E的分期付款购进固定资产到货时间说明是证明购进时点的必备资料,属于留存备查范围,因此正确答案为BCDE。 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继续追问哦~ 专业指导-大熊老师 2026-09-24 11:44 32次浏览 限额该怎么理解? 会不会出现一种情况就是你在境外的所得对于境内来说要交20万的税,你在境外只交了5万,但是限额为10万,如果有这种情况存在的话,按理说补缴应该用限额-境外交的税是5万,但是这样对于境内来说不就相当于少收了10万的税吗 还是说不会出现我说的这种情况 不会噢 抵免限额=这笔境外所得按照我国税法算出来应该交的税款。 您例子:按中国税法,这笔境外所得应交税(抵免限额)10万;境外实际只缴纳了5万。 回国需要补缴税款=10−5=5万元。 同学举的例子不准确噢,这笔所得在中国税法下的应纳税额就是10万,不是20万! 抵免限额本身就是我国给这笔境外所得算出来的最高应征税额。 境外不管当地税率多低,我国最多就收10万。境外已经交了5万,补差额5万,我国已经收足了本国税法规定的10万税款,并没有少收。 专业指导-小亚老师 2026-09-24 11:34 21次浏览
相关精华答疑
精华 D选项不应该是减半征收么 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是分阶段执行的: 第一阶段(免征):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第二阶段(减半):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因此,题目中“2025年10月”购买20万元的新能源汽车,正好处于第一阶段的免征期内。 “如同学针对上述解释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随时进行追问或重新提问。” 专业指导-媛媛老师 2026-07-21 22:18 201次浏览 精华 请问按份共有人处置,是要经过三分之二的同意,对吧,这两个题目是不是矛盾? 同学,注意区分转让的是按份共有人的财产“份额”,还是转让的按份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前者无须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后者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专业指导-小燚老师 2026-07-21 09:55 47次浏览 精华 实际资产损失和法定资产损失怎么区分 实际资产损失,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这类损失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例如企业将使用过的汽车对外销售产生的损失,或者按照公允价值转让固定资产发生的损失 。 法定资产损失,指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资产,但符合税收相关文件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这类损失的判定核心在于是否符合税法及会计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而非资产是否发生实际的物理损耗或转让行为 答疑老师大熊老师 2026-07-15 10:54 35次浏览 精华 老师,您好,刚才是会计93,税法是113,然后调减20,而这个会计是60,税法是12,为什么也要调减48? 会计扣得少,税法让扣得多,调减(因为你要把少扣的那部分补扣回来,从而减少交税基数)。 会计扣得多,税法不让扣那么多,调增(因为你要把多扣的那部分加回来,从而增加交税基数)。 1. 第一个案例(捐赠):这是支出类业务 情况:企业做了一笔捐赠。 会计处理:记了93万的支出(利润减少了93万)。 税法态度:税务局说这笔捐赠值113万,你应该按113万来算支出(利润应该减少113万)。 矛盾点:会计只减少了93万利润,税法认为应该减少113万。 调整逻辑:既然税法允许你多扣除20万成本,那就意味着你要少交税。为了让利润基数变小,必须减去这20万。 支出类差异,税法 > 会计,调减。 2. 第二个案例(对外投资):这是收入/所得类业务 情况:企业拿资产去投资,相当于把资产卖了换股权,产生了增值收益(所得)。 会计处理:会计很激进,当年一次性确认了60万的收益(利润增加了60万)。 税法态度:税务局给了个优惠政策(分期纳税),说这60万不用今年全交,分5年交,今年只认12万的收益(利润只增加12万)。 矛盾点:会计账上已经加了60万利润,但税法今年只让你加12万。 调整逻辑:会计利润里包含了60万的收益。 税法说:“慢着,今年只能算12万。” 那多出来的48万得从会计利润里剔除出去,等到以后年份再慢慢加回来。 既然是从现在的利润里剔除或拿走,那就是减法。第二到第5年每年再调增12万。 专业指导-小亚老师 2026-07-16 11:49 53次浏览 精华 450-150是什么意思,解析不理解 题目里的研发费用合计 450 万元,其中包含委托境外个人的研发费用 50 万元和委托境外公司的 100 万元,这部分不属于可加计扣除的范围(委托境外个人研发不能加计扣除),所以: 450 万元(总研发费用) - 50 万元(委托境外个人) - 100 万元(委托境外公司未调整部分) = 300 万元(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 再加上委托境外公司研发费用的 80%(100×80%=80 万元),得到加计扣除的基数 380 万元。 专业指导-燕子老师 2026-03-26 16:40 68次浏览 精华 这一题不理解 你好同学! A选项 合同违约金属于经营性支出,不属于行政罚款。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合同违约金,准予在税前全额扣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B选项 税收滞纳金属于国家强制征收的惩罚性款项,税法明确规定其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账上扣除了 2 万元,汇算清缴时必须调增2 万元应纳税所得额 C选项 税法对商誉的处理有特殊规定:外购商誉只有在企业整体转让或清算时,才允许扣除其成本。日常经营中,企业自行在成本费用中摊销的商誉金额,税法不认可,必须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D选项 高新技术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为8%,职工培训费包含在“职工教育经费”总额中。除非题目明确指出该企业属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或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这类企业的职工培训费可全额扣除),否则一般的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超过部分需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题目未说明是特殊软件企业,因此不能认定为“全额扣除” E选项 研发费用总额610万元中,包含了其他相关费用70万元。税法规定,其他相关费用的扣除限额 =(人员人工 + 直接投入 + 折旧摊销等)×10%/(1-10%) 因此可扣除的研发基数为160+280+100=540万元 其他相关费用限额 =540×10%/(1−10%)=60 万元 实际发生70万元,只能按60万元计入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 因此,实际可加计扣除的研发总额为 (540+60)×100%=600万元,应调减600万元,而非610万元 如收到老师回复后仍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同学随时追问哦~ 专业指导-穆易老师 2026-03-26 11:01 44次浏览

我也想问老师

赶快去提问吧

立即提问
  • active_course_icon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
  •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