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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我想问问,个人转让金融商品,不是免增增值税么,那为什么个人无偿转让金融金融商品又视同应税交易,要缴纳增值税 同学你好呀~你提到的个人转让金融商品免征增值税,是针对**有偿**转让金融商品的优惠政策,并不是所有转让情形都适用免税哦。按照视同应税交易的相关规定,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金融商品的,属于视同应税交易,需要依法缴纳增值税,这项规则是为了防范通过无偿转让转移利益、逃避税款的情况,堵塞征管漏洞。两项政策适用的场景完全不同,不存在冲突哦。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继续追问哦~ 专业指导-小茜老师 2026-09-22 15:37 23次浏览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行政许可? 同学你好,符合法定条件的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具体规则如下:1. 只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章,在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因行政管理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前提下,可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该类临时许可实施满1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2. 省级政府规章不得设定三类许可: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类许可、企业等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许可、限制外地主体到本地经营或外地商品流入本地市场的许可。3. 所有规章都可在上位法已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继续追问哦~ 专业指导-晓晓老师 2026-09-22 15:37 20次浏览 老师您好,后半年的四个例外是不是前半年也得遵守啊 同学你好呀~这四项不予撤销的例外规则仅适用于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债务人已具备破产原因时的个别清偿行为,并不适用于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早于6个月的期间哦。对于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的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仅当该债务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到期时才不得撤销,不适用上述四项例外规定。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继续追问哦~ 专业指导-晓晓老师 2026-09-22 15:36 18次浏览 到底这个职工养老保险以哪个为基数,到时是平均工资还是本人实际工资? 同学你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的确定规则如下:1. 原则上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同时设置缴费上下限:上限为本省份上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该平均工资的60%。2. 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的,按下限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按上限作为缴费基数;在上下限区间内的,就按本人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结合这道题来看,当地上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3500元,对应下限2100元、上限10500元,李某上年度月平均工资8800元处于区间内,因此按8800元作为缴费基数,每月应代扣代缴的保费=8800×8%=704元,答案选B是正确的。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继续追问哦~ 专业指导-小茜老师 2026-09-22 15:30 20次浏览 省外预缴企业所得税不也是在房产所在地预缴吗? 同学你好,这种说法是不成立的哦,企业转让省外房产时,不需要在房产所在地预缴企业所得税。转让异地不动产不属于需要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形,该笔转让所得统一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在机构所在地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可。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继续追问哦~ 专业指导-小茜老师 2026-09-22 15:29 15次浏览 B到底谁是抽象型的行政行为? 学员您好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行政行为,例如制定规章、发布决定或命令等。而具体行政行为则是针对特定对象、一次性适用的行为,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选项B“对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法律不服”——这里“法律”属于抽象行政行为(即立法性行为),不是针对特定人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专业指导-西西老师 2026-09-22 15:29 1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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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 D选项不应该是减半征收么 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是分阶段执行的: 第一阶段(免征):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第二阶段(减半):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因此,题目中“2025年10月”购买20万元的新能源汽车,正好处于第一阶段的免征期内。 “如同学针对上述解释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随时进行追问或重新提问。” 专业指导-媛媛老师 2026-07-21 22:18 192次浏览 精华 请问按份共有人处置,是要经过三分之二的同意,对吧,这两个题目是不是矛盾? 同学,注意区分转让的是按份共有人的财产“份额”,还是转让的按份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前者无须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后者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专业指导-小燚老师 2026-07-21 09:55 46次浏览 精华 实际资产损失和法定资产损失怎么区分 实际资产损失,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这类损失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例如企业将使用过的汽车对外销售产生的损失,或者按照公允价值转让固定资产发生的损失 。 法定资产损失,指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资产,但符合税收相关文件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这类损失的判定核心在于是否符合税法及会计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而非资产是否发生实际的物理损耗或转让行为 答疑老师大熊老师 2026-07-15 10:54 34次浏览 精华 老师,您好,刚才是会计93,税法是113,然后调减20,而这个会计是60,税法是12,为什么也要调减48? 会计扣得少,税法让扣得多,调减(因为你要把少扣的那部分补扣回来,从而减少交税基数)。 会计扣得多,税法不让扣那么多,调增(因为你要把多扣的那部分加回来,从而增加交税基数)。 1. 第一个案例(捐赠):这是支出类业务 情况:企业做了一笔捐赠。 会计处理:记了93万的支出(利润减少了93万)。 税法态度:税务局说这笔捐赠值113万,你应该按113万来算支出(利润应该减少113万)。 矛盾点:会计只减少了93万利润,税法认为应该减少113万。 调整逻辑:既然税法允许你多扣除20万成本,那就意味着你要少交税。为了让利润基数变小,必须减去这20万。 支出类差异,税法 > 会计,调减。 2. 第二个案例(对外投资):这是收入/所得类业务 情况:企业拿资产去投资,相当于把资产卖了换股权,产生了增值收益(所得)。 会计处理:会计很激进,当年一次性确认了60万的收益(利润增加了60万)。 税法态度:税务局给了个优惠政策(分期纳税),说这60万不用今年全交,分5年交,今年只认12万的收益(利润只增加12万)。 矛盾点:会计账上已经加了60万利润,但税法今年只让你加12万。 调整逻辑:会计利润里包含了60万的收益。 税法说:“慢着,今年只能算12万。” 那多出来的48万得从会计利润里剔除出去,等到以后年份再慢慢加回来。 既然是从现在的利润里剔除或拿走,那就是减法。第二到第5年每年再调增12万。 专业指导-小亚老师 2026-07-16 11:49 52次浏览 精华 450-150是什么意思,解析不理解 题目里的研发费用合计 450 万元,其中包含委托境外个人的研发费用 50 万元和委托境外公司的 100 万元,这部分不属于可加计扣除的范围(委托境外个人研发不能加计扣除),所以: 450 万元(总研发费用) - 50 万元(委托境外个人) - 100 万元(委托境外公司未调整部分) = 300 万元(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 再加上委托境外公司研发费用的 80%(100×80%=80 万元),得到加计扣除的基数 380 万元。 专业指导-燕子老师 2026-03-26 16:40 68次浏览 精华 这个消分录 不用写分录吗?怎么写分录 同学,就是给你总结的方法,不需要死记的,重要是理解。 正确的是: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错误写成了 借:管理费用 贷:原材料 这不就是借方科目写错了吗,把借方科目改正确,把错误的冲掉就可以了,所以借在建工程,贷管理费用。这个真的不需要背口诀的,理解怎么做就可以,消就是说贷方是正确的不需要处理。可以再理解一下。 专业指导-帆帆老师 2026-03-25 14:12 14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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