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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帮我看看事项一,联营企业实现利润1200税法不认,是要收到税法才认吗 同学你好,你的理解是不准确的哦。首先税法中没有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核算概念,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始终维持初始投资成本不变。针对权益法下按被投资方净利润确认的投资收益,税法当期确实不予认可,需要做纳税调整,但并不是“实际收到收益时才认可”。按照规定,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后续实际收到联营企业分来的利润时,这部分收益也是免税的,不需要再计税。本题中管理层拟长期持有该股权投资,这部分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的差异未来不会产生计税影响,无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继续追问哦~ 专业指导-利利老师 2026-10-14 16:34 16次浏览 所有权保留,交付后风险由谁承担,老师总结说买方,这道题又说是卖方 同学你好,咱们首先明确所有权保留买卖的风险负担核心规则:正常情况下适用买卖合同的通用交付原则,风险随交付转移,也就是标的物交付之后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买方承担,这就是老师总结的结论的适用前提哦。 如果出现法定例外情形,比如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方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哪怕已经完成交付,此时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也由卖方承担,你做的题目应该是属于这类特殊例外场景哦。 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继续追问哦~ 专业指导-晓晓老师 2026-10-14 16:34 12次浏览 老师您好,请问一下!就是公司售卖二手资产,做了资产处置。售卖后收到对方汇入的款项,我还需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同学你好呀~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的当日,和是否实际收到售卖二手资产的款项没有直接关联,不需要以收到款项作为判断是否缴纳的标准。 如果您公司售卖二手资产时书立了买卖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等印花税应税凭证,就需要按规定缴纳印花税。若您公司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还可享受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减半征收优惠,已依法享受其他印花税优惠的,也可叠加享受该政策哦。 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继续追问哦~ 专业指导-晓晓老师 2026-10-14 16:32 18次浏览 这题计提是假是25年还是26年 同学你好,这笔应付职工薪酬的计提所属年度是2025年哦。按照权责发生制要求,以及累积带薪缺勤的核算规则,职工在2025年提供了服务,才获得了可结转下一年使用的带薪休假权利,企业因此产生的支付义务,应当归属到职工提供服务的2025年度,所以需要在2025年末计提,而不是等到2026年职工实际休假时才确认。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继续追问哦~ 专业指导-利利老师 2026-10-14 16:30 15次浏览 老师您好,想向您请教增值税差额计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2号、2026年第10号)销售额确定的3个问题: 疑问一 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公式: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3%/5%。请问这里的不含税销售额,在法定优惠12号文、临时性优惠10号文下分别如何处理?判断销售额时,是按差额前还是差额后? 疑问二 小规模纳税人,公式: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请问它的不含税销售额,在法定优惠12号文、临时性优惠10号文下分别如何处理?判断销售额时,是按差额前还是差额后? 疑问三 针对三项业务:劳务派遣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项目,分别在【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小规模纳税人】这三种情形下,销售额应当如何确定?哪些可以差额、哪些只能全额? 同学你好,目前依据已有的政策内容,可明确的是: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为:含税销售额÷(1+规定征收率)。 您提问中涉及的2026年第12号文相关规则、差额计税的销售额口径判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确定规则、劳务派遣等三项业务的销售额及差额计税适用规则,暂无对应明确依据,暂无法为您解答,您可以补充相关政策内容后再咨询哦。 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继续追问哦~ 专业指导-汤汤老师 2026-10-14 16:30 29次浏览 增值权,不是应该算增值部分?24-20 同学你好,你的理解是不正确的哦。对于有等待期的现金结算股份支付,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的计量规则为:先计算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计算口径是「预计可行权人数×每人授予份数×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已度过等待期的比例」,再减去以前期间已经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差额就是当期应确认的增加额。 本题属于等待期第一年,前期没有确认过应付职工薪酬,因此当期应确认的金额就是累计计算的金额,直接用2025年末的公允价值24元计算即可,不需要用24减20的差额计算。具体计算过程为:300×(1-20%)×200×24×1/3=384000元,对应选项A。 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继续追问哦~ 专业指导-利利老师 2026-10-14 16:29 1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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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 D选项不应该是减半征收么 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是分阶段执行的: 第一阶段(免征):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第二阶段(减半):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因此,题目中“2025年10月”购买20万元的新能源汽车,正好处于第一阶段的免征期内。 “如同学针对上述解释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随时进行追问或重新提问。” 专业指导-媛媛老师 2026-07-21 22:18 270次浏览 精华 请问按份共有人处置,是要经过三分之二的同意,对吧,这两个题目是不是矛盾? 同学,注意区分转让的是按份共有人的财产“份额”,还是转让的按份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前者无须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后者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专业指导-小燚老师 2026-07-21 09:55 57次浏览 精华 实际资产损失和法定资产损失怎么区分 实际资产损失,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这类损失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例如企业将使用过的汽车对外销售产生的损失,或者按照公允价值转让固定资产发生的损失 。 法定资产损失,指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资产,但符合税收相关文件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这类损失的判定核心在于是否符合税法及会计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而非资产是否发生实际的物理损耗或转让行为 答疑老师大熊老师 2026-07-15 10:54 42次浏览 精华 450-150是什么意思,解析不理解 题目里的研发费用合计 450 万元,其中包含委托境外个人的研发费用 50 万元和委托境外公司的 100 万元,这部分不属于可加计扣除的范围(委托境外个人研发不能加计扣除),所以: 450 万元(总研发费用) - 50 万元(委托境外个人) - 100 万元(委托境外公司未调整部分) = 300 万元(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 再加上委托境外公司研发费用的 80%(100×80%=80 万元),得到加计扣除的基数 380 万元。 专业指导-燕子老师 2026-03-26 16:40 75次浏览 精华 这一题不理解 你好同学! A选项 合同违约金属于经营性支出,不属于行政罚款。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合同违约金,准予在税前全额扣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B选项 税收滞纳金属于国家强制征收的惩罚性款项,税法明确规定其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账上扣除了 2 万元,汇算清缴时必须调增2 万元应纳税所得额 C选项 税法对商誉的处理有特殊规定:外购商誉只有在企业整体转让或清算时,才允许扣除其成本。日常经营中,企业自行在成本费用中摊销的商誉金额,税法不认可,必须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D选项 高新技术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为8%,职工培训费包含在“职工教育经费”总额中。除非题目明确指出该企业属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或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这类企业的职工培训费可全额扣除),否则一般的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超过部分需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题目未说明是特殊软件企业,因此不能认定为“全额扣除” E选项 研发费用总额610万元中,包含了其他相关费用70万元。税法规定,其他相关费用的扣除限额 =(人员人工 + 直接投入 + 折旧摊销等)×10%/(1-10%) 因此可扣除的研发基数为160+280+100=540万元 其他相关费用限额 =540×10%/(1−10%)=60 万元 实际发生70万元,只能按60万元计入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 因此,实际可加计扣除的研发总额为 (540+60)×100%=600万元,应调减600万元,而非610万元 如收到老师回复后仍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同学随时追问哦~ 专业指导-穆易老师 2026-03-26 11:01 52次浏览 精华 这个消分录 不用写分录吗?怎么写分录 同学,就是给你总结的方法,不需要死记的,重要是理解。 正确的是: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错误写成了 借:管理费用 贷:原材料 这不就是借方科目写错了吗,把借方科目改正确,把错误的冲掉就可以了,所以借在建工程,贷管理费用。这个真的不需要背口诀的,理解怎么做就可以,消就是说贷方是正确的不需要处理。可以再理解一下。 专业指导-帆帆老师 2026-03-25 14:12 15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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