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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09-24 11:44:163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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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色笔记里面的题,那个没看懂答案解析 同学你好,咱们一步步拆解这道题的逻辑哦: 1. 首先明确题干隐含信息:开头的“率为12%”是甲股票的必要收益率。根据必要收益率的构成规则:必要收益率=无风险收益率+风险收益率,已知无风险收益率为5%,因此甲的风险收益率=12%-5%=7%,这就是解析第一步的计算依据。 2. 题目明确乙股票的风险收益率是甲的1.2倍,因此乙的风险收益率=7%×1.2=8.4%。 3. 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推导公式:风险收益率=系统风险系数β×市场风险溢酬(市场风险溢酬是适用于所有资产的通用数值)。已知乙的系统风险系数β为1.4,将乙的风险收益率代入公式倒推,即可得到市场风险溢酬=8.4%÷1.4=6%。 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继续追问哦~ 专业指导-利利老师 2026-09-24 11:59 16次浏览 第一段话: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条件是啥??? 第二段话:相关情况在购买日已经存在,这个说的到底是啥?? 同学你好呀,这两个问题的解答如下: 1.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条件: 首先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税法规定可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税款抵免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要求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来利用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抵税经济利益。 另有特殊除外情形:若交易不属于企业合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资产、负债初始确认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无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 这里的“相关情况在购买日已经存在”,指的是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比如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本身在购买日就已经真实存在,只是购买日当时信息不足,暂未判断出其抵税利益可实现,后续12个月内取得的新信息是佐证购买日就已满足抵税利益实现的条件,并非购买日后新发生的事项。 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继续追问哦~ 专业指导-大熊老师 2026-09-24 11:31 37次浏览 实际利润额是怎么加出来的呢 你好同学! 我先阅读下同学的题目内容,请稍后~ 专业指导-穆易老师 2026-09-24 11:29 20次浏览 这个解析中200是指哪个?我理解办公用房要交,娱乐休闲也要交吧 同学请稍等 专业指导-小亚老师 2026-09-24 11:27 22次浏览 消费税的计算顺序是怎么样子的(同类价格,组价这些) 同学,上午好呀! 消费税的计税价格确定顺序(除进口外)一般是先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才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进口一般是直接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深耕自有收获,努力终有回报,祝您顺利通过考试哈,加油哦! 专业指导-红红老师 2026-09-24 11:27 14次浏览 土增税,说项目竣工后利息支出60万元计入财务费用,有贷款证明,能据实扣吗? 同学你好,这60万元利息支出是不能据实扣除的哦。土地增值税允许据实扣除的利息,仅限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结算前发生的、与项目开发直接相关的利息支出。你所说的项目竣工后发生的这部分利息属于企业的期间费用,即便有贷款证明,也不能单独据实扣除,需要和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合并,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两项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继续追问哦~ 专业指导-西西老师 2026-09-24 11:27 2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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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 D选项不应该是减半征收么 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是分阶段执行的: 第一阶段(免征):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第二阶段(减半):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因此,题目中“2025年10月”购买20万元的新能源汽车,正好处于第一阶段的免征期内。 “如同学针对上述解释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随时进行追问或重新提问。” 专业指导-媛媛老师 2026-07-21 22:18 201次浏览 精华 请问按份共有人处置,是要经过三分之二的同意,对吧,这两个题目是不是矛盾? 同学,注意区分转让的是按份共有人的财产“份额”,还是转让的按份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前者无须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后者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专业指导-小燚老师 2026-07-21 09:55 47次浏览 精华 实际资产损失和法定资产损失怎么区分 实际资产损失,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这类损失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例如企业将使用过的汽车对外销售产生的损失,或者按照公允价值转让固定资产发生的损失 。 法定资产损失,指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资产,但符合税收相关文件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这类损失的判定核心在于是否符合税法及会计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而非资产是否发生实际的物理损耗或转让行为 答疑老师大熊老师 2026-07-15 10:54 35次浏览 精华 老师,您好,刚才是会计93,税法是113,然后调减20,而这个会计是60,税法是12,为什么也要调减48? 会计扣得少,税法让扣得多,调减(因为你要把少扣的那部分补扣回来,从而减少交税基数)。 会计扣得多,税法不让扣那么多,调增(因为你要把多扣的那部分加回来,从而增加交税基数)。 1. 第一个案例(捐赠):这是支出类业务 情况:企业做了一笔捐赠。 会计处理:记了93万的支出(利润减少了93万)。 税法态度:税务局说这笔捐赠值113万,你应该按113万来算支出(利润应该减少113万)。 矛盾点:会计只减少了93万利润,税法认为应该减少113万。 调整逻辑:既然税法允许你多扣除20万成本,那就意味着你要少交税。为了让利润基数变小,必须减去这20万。 支出类差异,税法 > 会计,调减。 2. 第二个案例(对外投资):这是收入/所得类业务 情况:企业拿资产去投资,相当于把资产卖了换股权,产生了增值收益(所得)。 会计处理:会计很激进,当年一次性确认了60万的收益(利润增加了60万)。 税法态度:税务局给了个优惠政策(分期纳税),说这60万不用今年全交,分5年交,今年只认12万的收益(利润只增加12万)。 矛盾点:会计账上已经加了60万利润,但税法今年只让你加12万。 调整逻辑:会计利润里包含了60万的收益。 税法说:“慢着,今年只能算12万。” 那多出来的48万得从会计利润里剔除出去,等到以后年份再慢慢加回来。 既然是从现在的利润里剔除或拿走,那就是减法。第二到第5年每年再调增12万。 专业指导-小亚老师 2026-07-16 11:49 53次浏览 精华 450-150是什么意思,解析不理解 题目里的研发费用合计 450 万元,其中包含委托境外个人的研发费用 50 万元和委托境外公司的 100 万元,这部分不属于可加计扣除的范围(委托境外个人研发不能加计扣除),所以: 450 万元(总研发费用) - 50 万元(委托境外个人) - 100 万元(委托境外公司未调整部分) = 300 万元(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 再加上委托境外公司研发费用的 80%(100×80%=80 万元),得到加计扣除的基数 380 万元。 专业指导-燕子老师 2026-03-26 16:40 68次浏览 精华 这一题不理解 你好同学! A选项 合同违约金属于经营性支出,不属于行政罚款。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合同违约金,准予在税前全额扣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B选项 税收滞纳金属于国家强制征收的惩罚性款项,税法明确规定其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账上扣除了 2 万元,汇算清缴时必须调增2 万元应纳税所得额 C选项 税法对商誉的处理有特殊规定:外购商誉只有在企业整体转让或清算时,才允许扣除其成本。日常经营中,企业自行在成本费用中摊销的商誉金额,税法不认可,必须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D选项 高新技术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为8%,职工培训费包含在“职工教育经费”总额中。除非题目明确指出该企业属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或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这类企业的职工培训费可全额扣除),否则一般的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超过部分需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题目未说明是特殊软件企业,因此不能认定为“全额扣除” E选项 研发费用总额610万元中,包含了其他相关费用70万元。税法规定,其他相关费用的扣除限额 =(人员人工 + 直接投入 + 折旧摊销等)×10%/(1-10%) 因此可扣除的研发基数为160+280+100=540万元 其他相关费用限额 =540×10%/(1−10%)=60 万元 实际发生70万元,只能按60万元计入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 因此,实际可加计扣除的研发总额为 (540+60)×100%=600万元,应调减600万元,而非610万元 如收到老师回复后仍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同学随时追问哦~ 专业指导-穆易老师 2026-03-26 11:01 4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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