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起征点202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施行后,自然人增值税纳税迎来重大利好。这一政策直接关系到广大灵活就业者、零星经营者的切身利益,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自然人注意!按次纳税增值税起征点提高速看详细内容
(一)按次纳税起征点标准提高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然人发生应税交易并按次纳税的,增值税起征点标准由每次(日)销售额500元提升到1000元。
(二)按次纳税应缴税款如何计算
自然人发生应税交易,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达到起征点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销售额 x 适用征收率
(三)六类交易不适用按次纳税
自然人发生以下6类特定交易,其当月全部销售额均不适用按次纳税1000元的起征点标准,而是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的起征点标准:
1、自然人取得2025年8月8日起(含当日)新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一次性收取利息的,以对应计息期月均分摊的利息,确定月销售额。
2、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租金的,以对应租赁期月均分摊的租金,确定月销售额
3、互联网平台内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服务收入,并由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
4、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并由资源回收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
5、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并由保险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行业代理人比照执行。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按次纳税有三种申报方式
1、代开发票的,采取代开即申报的模式。主管税务机关在代开发票时征收增值税,即视为自然人办理了申报纳税。
2、有扣缴义务人的,采取扣缴即申报的模式。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增值税,即视为自然人办理了申报纳税。
3、自行办理纳税申报。除已征收和已被扣缴增值税的应税交易外,本年度其他尚未缴纳增
值税的应税交易,销售额达到起征点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前申报纳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1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4号)
以上就是关于“自然人注意!按次纳税增值税起征点提高速看详细内容”的全部内容,建议相关自然人及时了解政策细节,确保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更多会计实操相关知识点,欢迎到之了课堂了解。
2026年增值税法正式施行后,配套优惠政策的衔接与落地成为市场关注焦点。为帮助纳税人精准把握政策导向,本文梳理了2026年增值税优惠政策汇总内容,涵盖起征点调整、简易计税项目适用规则等关键信息。从自然人按次纳税标准到小规模纳税人减免政策,各项细则的明确的为经营活动提供了清晰指引,赶紧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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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2026年增值税优惠政策汇总围绕起征点优化、简易计税项目明确等核心维度,构建了兼顾公平与效率的税收支持体系。政策通过细化起征点判定标准、保留灵活减免机制,为各类纳税人减负赋能。纳税人可结合自身经营场景,精准匹配政策适用条件,确保合规享受优惠。后续需持续关注政策执行动态与征管要求,以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对经营发展的支撑作用。
增值税起征点并非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会根据国家的政策不断调整。2026年增值税起征点就进行了相关的调整,如此一来,自然也是为不少符合条件的企业减轻负担,这是好事。那么,2026年增值税起征点标准调整:哪些企业受益?请随之了君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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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增值税起征点标准调整:哪些企业受益
先来说下2026年增值税新政对现行税率结构进行了优化调整,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一是将原适用于部分行业的13%税率下调至9%,主要覆盖农产品加工、民用供暖、文化出版等民生领域;
二是将9%税率档部分项目下调至6%,涉及建筑服务、运输服务、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
税率调整直接降低企业税负,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
本次新政的一大亮点是加计抵减政策的延续和扩大范围。原定于2024年底到期的加计抵减政策将延长至2027年底,并进一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
新政主要惠及以下行业:
先进制造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等
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等
加计抵减比例分为两档:
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现代服务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新政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额从目前的月销售额15万元提高到月销售额20万元,按季度缴纳的纳税人免征额相应提高至季度销售额60万元。
2026年增值税起征点标准调整,收益的企业行业之了君已经给大家分享如上了。与此同时,在实际业务操作的过程中,大家还需要知晓一些相关的注意事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随时到之了课堂来学习和咨询。
2026年增值税起征点标准还是有一定的变化的,国家也在出台一些政策扶持小微企业发展。那么,大家是否知道,小微企业如何享受政策?接下来,之了君就给大家详细阐述一下这方面的信息。
一、2026年增值税起征点核心标准
根据《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及征管配套公告,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标准如下:
1.按期纳税:以1个月为计税期间的,月销售额10万元(不含税);以1个季度为计税期间的,季度销售额30万元(不含税),未达标准的免征增值税;
2.按次纳税:每次(日)销售额1000元(不含税),一日内多次应税交易的合并计算,未达标准的免征增值税;
3.特殊计算口径:发生差额计税业务(如代理服务、金融商品转让等)的,以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作为判断是否达起征点的依据。
二、小微企业如何享受政策
(一)确认纳税人类型
小微企业需先判断自身是否为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符合条件:年销售额≤500万元(或新办企业自愿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可直接享受起征点优惠;
不符合条件:年销售额超500万元(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即使符合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标准,也无法享受增值税起征点优惠,需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二)可叠加的额外优惠
小规模纳税人(含小微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除销售/出租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外的应税交易,2026-2027年可享受“3%征收率减按1%”计税优惠,达起征点后也可适用;
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全部或部分应税交易放弃免税,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满足客户抵扣需求)。
(三)申报纳税便捷操作
1.按期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按季或按月申报,通过电子税务局填报“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栏次,自动享受免税;
2.按次纳税的自然人(含小微企业主个人临时经营):
代开发票或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时,视为已完成申报纳税,无需额外申报;
未代开发票且无扣缴义务人的,需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前完成申报。
2026年增值税起征点标准,小微企业享受政策相关的一些知识点信息,建议大家可以参考上面之了君提到的内容。若小微企业对自身纳税人类型判定、优惠适用范围有疑问,可到之了课堂咨询专业财税老师,确保精准享受政策红利。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施行,税收优惠政策衔接工作逐步落地,2026年-2027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标准正式明确。这一政策调整与广大小规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直接影响其税负水平与发展空间。接下来,请随之了君一起来看看2026年-2027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标准详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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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027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标准来了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明确表示: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起征点标准如下:
(一)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为季度销售额30万元。(二)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000元。一日内发生多次应税交易的,按日适用起征点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按照规定以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或者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应纳税额的,以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适用本条起征点标准。
2026年-2027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标准的出台,是税收政策与市场需求的精准衔接,既延续了现行优惠导向,又通过细化标准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了更清晰的操作指引。政策实施将有效减轻小微企业税负压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建议小规模纳税人结合自身经营模式,准确适用起征点标准与配套优惠政策,合规申报纳税。
202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正式施行后,国家税务总局制发相关公告明确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为推动政策落地,官方同步发布解读内容。这些解读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放弃规则、自然人计税期间适用等关键问题作出说明,下文之了君梳理2026年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公告的官方解读内容,一起看看吧。
政策解读|2026年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公告的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货物和劳务税司 2026-01-30
相关政策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的公告
1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为确保相关政策顺利实施,税务总局制发本公告,就相关征管事项进行了明确。
一、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放弃减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纳税人可以放弃增值税优惠;放弃优惠的,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享受该项税收优惠,小规模纳税人除外。据此,本公告第一条和第四条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标准的,可以选择全部或者部分应税交易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选择全部或者部分应税交易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自然人在什么情形下可以适用10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标准?
答:10号公告第一条规定,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标准为月销售额10万元。自然人一般按次纳税,但在一些特定情形下,自然人发生应税交易具有一定的持续经营特征,此前税务总局曾明确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免税标准。为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起征点相关优惠政策,本公告延续此前已发布的相关政策口径,明确自然人发生第二条所述的六种特定情形时,可按规定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的起征点标准。
三、自然人适用10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一个月为计税期间的起征点标准,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自然人发生本公告第二条规定情形,应当以当月发生全部应税交易的销售额,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的起征点标准,不能将一部分销售额分拆出来,单独适用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标准,也不能适用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起征点标准。
举例说明自然人发生不同情形的应税交易,在政策适用方面的不同:
情况1:自然人甲在2026年1月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全年租金12万元(不含增值税,下同),提供咨询服务取得收入1万元。由于其1月发生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特定情形,应以当月发生全部应税交易的销售额,即1月分摊的租金1万元与咨询服务收入1万元,合计2万元,适用10万元起征点标准。由于其未达起征点标准,因此甲自然人在2026年1月可以免征增值税。
情况2:续上例,自然人甲在同年3月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设计服务收入9万元,并由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当月还提供咨询服务取得收入0.05万元。其1月一次性收取的全年租金收入分摊至3月是1万元,与设计服务收入9万元、咨询服务收入0.05万元相加,因此3月份合计销售额为10.05万元,达到月销售额10万元起征点标准,应当就其全部销售额10.05万元计算缴纳增值税。甲不得将租金、咨询服务和设计服务收入分拆,各自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和每次(日)1000元的起征点标准。
四、自然人发生应税交易,实行按次纳税,达到起征点的,如何申报纳税?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按次纳税的纳税人,销售额达到起征点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前申报纳税。按次纳税的主体中,自然人纳税人占绝大多数。考虑到自然人流动性高,为减轻自然人办税负担,《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发生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支付价款的境内单位为扣缴义务人。本公告从便捷自然人申报方式的角度出发,依托现有征管制度,区分不同类型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路径:
第一,代开发票的,采取代开即申报的模式。主管税务机关在代开发票时征收增值税,即视为自然人办理了申报纳税。
第二,有扣缴义务人的,采取扣缴即申报的模式。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增值税,即视为自然人办理了申报纳税。
第三,自行办理纳税申报。除已征收和已被扣缴增值税的应税交易外,本年度其他尚未缴纳增值税的应税交易,由自然人按照《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以上就是2026年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公告的官方解读内容,从计税判定、申报流程到优惠适用均作出细化指引,既明确自然人6类特定情形的起征点适用规则,也规范了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税操作。想了解更多财税专业内容,欢迎到之了课堂官网继续查阅和咨询。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施行,与之配套的征管细则备受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制发的《关于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的公告》已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公告对起征点判定、优惠政策适用等关键征管事项作出明确。本文之了君梳理这份公告的全文内容,一起来看看。
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公告全文内容!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6年第4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26-01-3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标准的,可以选择全部或者部分应税交易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自然人发生下列情形,应当以当月发生全部应税交易的销售额,适用10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标准:
(一)自然人取得2025年8月8日起(含当日)新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一次性收取利息的,以对应计息期月均分摊的利息,确定月销售额。
(二)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租金的,以对应租赁期月均分摊的租金,确定月销售额。
(三)互联网平台内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服务收入,并由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
(四)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并由资源回收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
(五)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并由保险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行业代理人比照执行。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自然人发生应税交易,除本公告第二条外,应当实行按次纳税,销售额达到起征点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申报纳税:
(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在代开发票时征收增值税。
(二)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增值税。
(三)除已征收和已被扣缴增值税的应税交易外,自然人本年度发生的其他尚未缴纳增值税的应税交易,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适用10号公告第三条第(三)部分第6点规定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当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全部或者部分应税交易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6年1月30日
综上,《关于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的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通过细化起征点标准判定、优化申报流程等举措,为政策落地提供了清晰指引。这份公告的全文内容既兼顾了税收公平与效率,也切实减轻了市场主体负担,对增值税征管秩序的规范具有重要意义。更多财税政策内容,欢迎大家继续到这里查阅。
在小微企业财税处理中,增值税起征点的有效期是老板和财务人员最关心的政策细节,直接影响税负规划与经营决策。那么,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限定几年?之了君给大家解答这些问题。
一、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限定几年?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政策限定到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起征点,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执行。即: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无论是此前对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2-3万元(季度6-9万元)免征增值税的规定,还是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从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至10万元(季度由9万元提高到30万元),目前并没有调整增值税起征点。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条件
1、适用于按期纳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3、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4、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
5、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6、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以上就是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限定几年?点击速看”的全部内容,企业应合理规划纳税期限、严格区分普票与专票开具。更多会计实操相关知识点,欢迎到之了课堂了解。
增值税起征点在税收体系中意义重大,它划定了税法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收入未达起征点的低收入者无需纳税,而超过起征点的高收入者则需按全部课税对象纳税。那么,2025 年增值税起征点是多少?其适用范围又涵盖哪些呢?接下来,为大家详细解读。
一、2025 年增值税起征点相关政策
当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含 10 万元),可免征增值税。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对应专用发票部分的销售额不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若小规模纳税人以季度为纳税期限,当季度销售额超过 30 万元时,需按适用征收率全额计征增值税。目前,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一般为 3% ,不过在相关优惠政策下,很多情况可减按 1% 征收。
二、增值税起征点适用范围
增值税起征点主要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对于个体工商户而言,只有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时才适用起征点政策;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则不适用。而 “其他个人” 在涉及增值税应税行为时,若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即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 500 万元,同样适用起征点政策。
按纳税期限来看,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应税销售额 5000 - 20000 元 (含本数)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 (日) 销售额 300 - 500 元 (含本数) 。但在实际征管中,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含 10 万元)免征增值税这一优惠政策在很大程度上覆盖了按期纳税的起征点情况。
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
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划分标准已统一。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500 万元及以下的纳税人,通常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 500 万元的纳税人,应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此标准不再区分行业类型,无论是从事货物生产、提供应税劳务,还是货物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均适用该统一标准。
通过上述介绍,相信大家对 2025 年增值税起征点及其适用范围,以及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有了清晰的认识。若想深入学习更多增值税相关知识,欢迎加入之了课堂进行系统学习。
增值税是财会人员日常工作中接触最多的税种之一,财会人员必须要懂得增值税所有的内容。有些财会新手在学习增值税知识的时候,无法区分免征额和起征点。那么,增值税免征额和起征点的区别是什么?让之了君给大家带来有关内容的分享。
增值税免征额和起征点的区别举例!点击了解清楚
起征点:税收的起跑线
起征点就像是税收的起跑线。简单来说,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后才开始征税的起点。它的主要作用是保护那些收入较低的群体,确保他们不会因为收入少而承担过多的税负。比如,增值税的起征点适用于个人,但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起征点的特点是这样的:不到这个数额就不征税,达到了就要全额征税。比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里规定,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具体数值是:按期纳税的,月销售额在5000-20000元之间;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在300-500元之间。
举个例子吧,如果起征点是400元,那么个人取得增值税销售额300元就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如果销售额达到500元,那就需要就这500元全额缴纳1%的增值税,也就是50元。
免征额:税收的减免券
免征额则像是税收的减免券。简单来说,免征额是指在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的作用是为了照顾纳税人的基本生活费用或者其他特定支出,在计算税款时给予一定的减免。
免征额的特点是这样的:不到这个数额就不征税,达到了只对超过部分征收。比如,个人所得税中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是所有纳税人都能享受的。
举个例子吧,如果工资是4900元,那未超过免征额,所以不征税。但如果工资是5100元,那就需要对超过免征额的部分100元征税,税额也就是100元。
增值税免征额和起征点的区别举例就是以上这些了。增值税内容很多很杂涉及到很广,而且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也不少。如果大家在实际的工作中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增值税难题,可以寻求帮助,目前之了课堂就提供了在线咨询解答疑惑的服务,有需要的小伙伴可以直接咨询在线客服老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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