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不当选: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选项B不当选:辩护人认为在调查、侦查、审查起诉期间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随案移送,可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取。
选项C不当选: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如当时已查明的该罪的主要事实,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的情况,侦查机关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情况,并提出意见。
选项D当选: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若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拓展练习
选项A不当选,选项B当选:对于手表而言,抛弃虽有外在的行为,但没有抛弃的意思,故手表的性质应为遗失物。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丙无法取得手表的所有权,此时,权利人甲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丙之日起2年内向丙请求返还手表。
选项C、D不当选:对于手表的“抛弃”而言,甲不存在意思表示,而不是意思表示存在错误,故不存在撤销权适用的必要。


《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
(2)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
(3)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4)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
(5)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6)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7)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8)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9)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
(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选项B不当选:抗税罪的主体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但抗税罪只能由自然人实施,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选项C不当选:抗税罪的构成没有数额和比例要求,只有情节严重的界定,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如聚众抗税的首要分子,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等情形。

选项A不当选:物管存在法律义务或约定义务清扫公共区域,不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选项B不当选:乙作为社区志愿者,其行为可能基于社区服务协议或道德义务,属于自愿服务而非无因管理。若代购行为与社区职责相关,则不成立无因管理。
选项C当选:丙将宠物送交收容所的行为属于管理他人事务,不存在法律义务或约定义务,构成无因管理。
选项D不当选:戊交电费的行为并没有无因管理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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