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拓展练习
丙银行的主张不成立(0.5分)。根据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2分)。(或答: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
丁公司的主张不成立(0.5分)。根据规定,质押背书的背书人,也就是出质人,承担了担保承兑、担保付款的责任。如果被背书人被拒绝承兑、拒绝付款,享有追索权,包括可以向背书人(出质人)行使追索权。本题中,丁公司作为质押背书人,是票据债务人之一,戊银行作为持票人有权向其追索(2分)。
乙公司的主张不成立(0.5分)。根据规定,经质押背书,被背书人即取得票据质权。票据质权人有权以相当于票据权利人的地位行使票据权利,包括行使付款请求权、追索权。当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时,质权人作为持票人,有权向包括出票人、承兑人以及质押背书人所有前手在内的票据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本题中,戊银行作为质权人,有权直接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乙公司不得以质押背书不具有转让效力为由拒绝(2分)。
甲公司的主张不成立(0.5分)。根据规定,票据行为具有无因性。作为原因关系的合同未成立、无效或被撤销,该票据基础关系的瑕疵并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争议属于基础关系纠纷,甲公司作为出票人,仍应承担票据责任(2分)。(或答:票据债务人原则上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本题考核合同的保全(代位权)。债务人的权利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才可代位行使。所谓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主要包括:(1)扶养费、赡养费和抚养费请求权。(2)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选项A不当选。(3)劳动报酬请求权,但是超过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的部分除外。(4)请求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保障当事人基本生活的权利,选项C、D不当选。(5)其他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本题考核公司减资程序。选项A不当选,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选项B不当选,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原则上应当按照股东出资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者股份,即减资一般应采取同比减资的方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另有约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公司也可以实施不同比减资。选项D不当选,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的,公司不得向股东分配,也不得免除股东缴纳出资或者股款的义务。
【拓展复习】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公积金弥补亏损后,仍有亏损的,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在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

本题考核禁止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安全港条款)。选项B、C、D,不视为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当选。有限合伙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行为,包括:(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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