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甲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赵某连续持有甲公司3%的股份已满200日。赵某拟查阅公司相关文件。公司章程对此未作特殊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赵某有权查阅并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
  • B.赵某有权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记录
  • C.赵某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应当提出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
  • D.赵某无权查阅公司会计凭证
本题来源:2026年注会《经济法》第三次万人模考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权利(知情权)。选项A当选,选项B不当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注意:是“决议”而非“记录”)、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选项C当选,选项D不当选,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要求查阅(不包括复制)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公司章程对持股比例有较低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向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本题中,赵某持股3%且连续持有已超过180日,符合条件。
立即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答疑引导
立即咨询 立即咨询

拓展练习

第1题
[组合题]

2025年5月10日,甲公司为支付乙公司原材料货款,在票据业务系统完成了电子商业汇票出票信息登记:出票日期2025年5月10日,票据金额300万元,收款人乙公司,付款人丙银行,票据到期日2025年11月10日。次日,丙银行在票据业务系统对该汇票进行了承兑。

2025年5月15日,乙公司在票据业务系统完成收票。

2025年6月1日,乙公司为向丁公司支付设备采购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并在票据业务系统完成转让背书。

2025年7月1日,丁公司因资金周转需要,与戊银行签订票据质押协议,以该汇票为质押物,向戊银行借款300万元。丁公司在票据业务系统依程序将该汇票质押背书给戊银行。

2025年11月10日,汇票到期,票据业务系统自动向丙银行提示付款。丙银行以甲公司在该行的账户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并在票据业务系统进行拒付操作。戊银行遂向人民法院起诉甲公司、乙公司、丁公司、丙银行进行追索。

丁公司主张:该汇票已经质押背书给戊银行,丁公司不再是票据权利人,戊银行无权向其追索。

乙公司主张:丁公司将该汇票质押背书给戊银行后,质押背书不具有转让票据权利的效力,戊银行不得行使票据权利。

甲公司主张:乙公司与其签订的原材料采购合同存在重大争议,买卖合同可能被撤销,故其不应对戊银行承担票据责任。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丙银行的主张不成立(0.5分)。根据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2分)。(或答: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

[要求2]
答案解析:

丁公司的主张不成立(0.5分)。根据规定,质押背书的背书人,也就是出质人,承担了担保承兑、担保付款的责任。如果被背书人被拒绝承兑、拒绝付款,享有追索权,包括可以向背书人(出质人)行使追索权。本题中,丁公司作为质押背书人,是票据债务人之一,戊银行作为持票人有权向其追索(2分)

[要求3]
答案解析:

乙公司的主张不成立(0.5分)。根据规定,经质押背书,被背书人即取得票据质权。票据质权人有权以相当于票据权利人的地位行使票据权利,包括行使付款请求权、追索权。当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时,质权人作为持票人,有权向包括出票人、承兑人以及质押背书人所有前手在内的票据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本题中,戊银行作为质权人,有权直接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乙公司不得以质押背书不具有转让效力为由拒绝(2分)

[要求4]
答案解析:

甲公司的主张不成立(0.5分)。根据规定,票据行为具有无因性。作为原因关系的合同未成立、无效或被撤销,该票据基础关系的瑕疵并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争议属于基础关系纠纷,甲公司作为出票人,仍应承担票据责任(2分)。(或答:票据债务人原则上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本题中,甲乙双方约定以“乙公司研发项目通过政府验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该条件属于将来可能发生的、不确定的事实,且由当事人约定、内容合法,符合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延缓条件亦称“停止条件”,《民法典》则称之为“生效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中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要在所附条件成就时才生效的条件,选项B当选。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解除条件又称“消灭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中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失去法律效力。乙公司研发项目未通过政府验收,所附延缓条件未成就,该买卖合同确定不发生效力。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3题
[单选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代位权诉讼中可以代位行使的债权的是(  )。

  • A.赵某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
  • B.李某的住房租金请求权
  • C.孙某的失业保险金请求权
  • D.钱某的基本养老保险金请求权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的保全(代位权)。债务人的权利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才可代位行使。所谓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主要包括:(1)扶养费、赡养费和抚养费请求权。(2)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选项A不当选。(3)劳动报酬请求权,但是超过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的部分除外。(4)请求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保障当事人基本生活的权利,选项C、D不当选。(5)其他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4题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减资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无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 B.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不得实施股东之间不同比例的减资
  • C.公司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后,仍有亏损的,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
  • D.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的,公司不得向股东分配,但可以免除股东缴纳出资或者股款的义务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减资程序。选项A不当选,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选项B不当选,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原则上应当按照股东出资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者股份,即减资一般应采取同比减资的方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另有约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公司也可以实施不同比减资。选项D不当选,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的,公司不得向股东分配,也不得免除股东缴纳出资或者股款的义务。

【拓展复习】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公积金弥补亏损后,仍有亏损的,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在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

某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其有限合伙人陈某的下列行为中,不违反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 A.

    未经授权代表该基金对外签订合同

  • B.

    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退伙

  • C.

    对该基金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 D.

    参与选择承办该基金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禁止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安全港条款)。选项B、C、D,不视为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当选。有限合伙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行为,包括:(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 active_course_icon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