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6年注会《经济法》第二次万人模考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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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审核,由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B.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 C.审计委员会成员无法保证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审计委员会审核定期报告时投反对票
  • D.在非交易时段,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对外发布重大信息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选项B不当选。审计委员会成员无法保证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审计委员会审核定期报告时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选项C不当选。在非交易时段,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确有需要的,可以对外发布重大信息,但应当在下一交易时段开始前披露相关公告,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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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主管企业国有资产全国产权登记工作的部门是(  )。

  • A.财政部
  • B.商务部
  • C.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D.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财政部主管全国产权登记工作,统一制定产权登记的各项政策法规,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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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

根据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反倾销措施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商务部对倾销以及由倾销造成的损害作出肯定的初裁决定前,不得接受价格承诺
  • B.特殊情形下,反倾销税税额可以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
  • C.反倾销税的纳税人为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经营者
  • D.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不得超过5年,且不得延长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在任何情形下,反倾销税税额不得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选项B不当选。反倾销税的纳税人为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选项C不当选。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不超过5年,但经商务部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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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

该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又称“延缓条件”“停止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选项A、B不当选,选项D当选。赠与合同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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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2026年3月1日,甲公司为了支付采购款,在票据业务系统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100万元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为2026年8月1日。同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承兑协议,约定:甲公司向丙公司缴纳20万元承兑保证金,并在2026年4月1日前支付承兑服务费1 000元,丙公司为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的100万元汇票提供承兑服务。3月4日,丙公司在票据业务系统进行了承兑。3月5日,乙公司在票据业务系统完成收票。

乙公司的票据业务一直由丁财务公司代理,代理协议有效期至2026年4月1日。但是,协议到期后,乙公司未及时向丁财务公司收回U盾,也未修改网银密码。4月5日,丁财务公司使用U盾以乙公司名义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戊公司查验代理协议后虽发现协议到期,但仍受让了该汇票。

5月12日,戊公司为支付租金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已公司,已公司对戊公司取得汇票的具体情况并不知情。

6月5日,已公司与庚公司合并为辛公司。

8月1日,票据业务系统自动向丙公司发起提示付款申请,丙公司以甲公司未按约支付承兑服务费为由拒绝付款,在票据业务系统进行拒付操作。辛公司随即向前手进行追索:甲公司以辛公司不属于被背书人,不能取得票据权利为由拒绝付款;乙公司以丁财务公司为无权代理,自己未在票据上签章为由拒绝付款。

8月12日,戊公司主动清偿了票据金额,并向丙公司进行再追索。丙公司以戊公司未取得票据权利为由拒绝付款。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丙公司以甲公司未按约支付承兑服务费为由拒绝付款的主张不成立(0.5分)。根据规定,票据资金关系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或答: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2分)

[要求2]
答案解析:

甲公司的抗辩理由不符合规定(0.5分)。根据规定,持票人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如:继承、法人的合并或者分立)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2分)

[要求3]
答案解析:

乙公司的抗辩理由符合规定(0.5分)。根据规定,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2分)

[要求4]
答案解析:

丙公司以戊公司未取得票据权利为由拒绝付款的主张成立(0.5分)。根据规定,相对人明知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取得票据的,相对人不能取得票据权利(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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