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七节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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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该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相比,申请退税前连续六个月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第六个月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的60%。
(2)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相比新增加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110-50)×90%×60%=3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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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旧金银首饰的作价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该金店就此项业务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1+13%)×13%=1.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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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5%=225×5%=1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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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纳税人取得长期资产并已抵扣进项税额后,发生非正常损失,应按照下列公式在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当月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①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长期资产对应的进项税额×净值率;
②净值率=当月期初长期资产净值÷长期资产原值×100%。
(2)该设备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54.6×(420-35)÷420×100%=50.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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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D,购进货物用于简易计税、免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含交际应酬消费),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选项B,购进货物用于对外投资属于增值税应税交易,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选项C,发生正常损失,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发生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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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的购进货物,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2)取得的铁路电子客票全部为免税项目发生,全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3)应缴纳的增值税=600×13%-65=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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